在2015年跟甲方签了份施工合同,我方主要施工木方项目,最后因为甲方手续,拆迁等等问题,最后告停,十几个工人断断续续干了有一个多月,直到春节才回去,当时还交了六万的保证金,因为是全包,还买了模板,模具等施工材料,因为甲方单方面违约,不但不付违约金,就连工人工资,材料费,保证金都不愿意退,一打电话就张口骂人,就因为甲方说法院有人,有本事去告,我不相信政府单位会没有原则的庇护不法分子,打了一年多的官司,心力憔悴,虽然一年多只开了两次庭,精力,财力也受不了,拖了那么久,最后法院判决只退还保证金,材料费,工人工资都不付,所谓退还保证金也只是一纸之说,你们这帮**丧良心,有钱有权就能办成事,堂堂的新沂法院也是私人开的吗?没钱没权没势的农民工就该死吗?天下之大,还有说理的地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