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管职能的统一是实现独立监管的前提。解决国家能源局、国防科工局、国家核安全局之间的部分职能交叉的问题,突破核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监管职能的统一,才能保障核安全独立监管体系的正常运作。福岛核事故的经验教训充分说明一个独立的核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性。
2、加强能力建设是履行独立监管职责的基础。当前,必须抓紧建设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技术研发中心,加强独立校核计算和实验验证能力,提高审评的科技含量,有效应对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安全风险,加强审评能力,提高核能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前提论证。
3、完善法规标准是实现独立监管的重要保障。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制定和建立完备的法律和制度框架,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的任务迫在眉睫,它能为实现核安全独立监管的提供坚实的法律法理保障,从而为实现核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奠定法制基础。
4、信息公开是开展独立监管的必然要求。信息公开,满足公众对核安全信息的知情权是核安全监管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核安全监管者坚持价值中立,赢得公众对核能开发利用可接受性的路径依赖,更是实现核安全独立监管必然要求。
5、培育核安全文化体现独立监管的生命力。核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意味着核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将核安全“严、慎、细、实”作为企业价值观,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并指导核安全行为实践,有效地减少核能开发利用安全风险,为国家的核能开发利用保驾护航。
2、加强能力建设是履行独立监管职责的基础。当前,必须抓紧建设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技术研发中心,加强独立校核计算和实验验证能力,提高审评的科技含量,有效应对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安全风险,加强审评能力,提高核能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前提论证。
3、完善法规标准是实现独立监管的重要保障。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制定和建立完备的法律和制度框架,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的任务迫在眉睫,它能为实现核安全独立监管的提供坚实的法律法理保障,从而为实现核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奠定法制基础。
4、信息公开是开展独立监管的必然要求。信息公开,满足公众对核安全信息的知情权是核安全监管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核安全监管者坚持价值中立,赢得公众对核能开发利用可接受性的路径依赖,更是实现核安全独立监管必然要求。
5、培育核安全文化体现独立监管的生命力。核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意味着核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将核安全“严、慎、细、实”作为企业价值观,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并指导核安全行为实践,有效地减少核能开发利用安全风险,为国家的核能开发利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