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我区土地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审议修订了土委会工作规则,调整了土委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全票通过了41宗拟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事项。会议议定,依据《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挂牌出让实行“双限双竞”的实施办法》(徐政办[2017]78号)规定,今后我区房地产项目用地挂牌出让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的“双限双竞”出让方式。此次会议议定的13宗住宅用地,除1宗为园区返迁房不适用外,其余12宗均采用“双限双竞”出让方式,其中:区重点农业示范园区(漕河镇)3宗住宅用地依据园区规划统一建设,并配备一定比例园区配套和职工住房,土地挂牌起始价203.47万元/亩,最高限价303.87万元/亩,商品房销售价格均价上限8000元/平方米,下限6790元/平方米;城区(铁路东)6宗二级地分别为土地挂牌起始价189.32—251.85万元/亩,最高限价306.38—398.25万元/亩,商品房销售价格均价上限7000元/平方米,下限5800-5920元/平方米;城区(铁路西)3宗三级地分别为土地挂牌起始价170.68—185.61万元/亩,最高限价279.48—294.41万元/亩,商品房销售价格均价上限6500元/平方米,下限5530—5680元/平方米。
会议强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挂牌出让实行“双限双竞”方式,是新时期全区土地交易方式的重大改革,是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重要精神,保障群众住房需求,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保证企业合理利润的重要举措,是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重要体现,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熟练掌握政策业务,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土地招拍挂依法依规组织进行。同时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反“双限双竞”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土地和房产交易秩序。
会议强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挂牌出让实行“双限双竞”方式,是新时期全区土地交易方式的重大改革,是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重要精神,保障群众住房需求,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保证企业合理利润的重要举措,是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重要体现,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熟练掌握政策业务,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土地招拍挂依法依规组织进行。同时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反“双限双竞”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土地和房产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