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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仏英+原创】When We Were Yo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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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里缄默,考虑了半天还是决定补发一下这篇文。感谢每一个看到它的人。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7-07-30 21:30回复
    When We Were Young
    ——在我的将来,唯有爱,死亡和时间尽头。
    -
    ·《Home inWonderland》系列最后一篇,仏诞贺文。
    ·BGM:When WeWere Young – Adele
    -
    Side A
    不论过了多久,我仍旧记得他拉着马修和阿尔弗雷德走到我面前的那一晚。
    我工作比较忙,平时回家也很晚。每次进门的时候,弗朗西斯总在餐桌上放一束红茶和一点儿夜宵。我靠在椅子上,偏着头看他收拾一家人换下来的衣服,任由他抱着我去卫生间洗漱。他把睡衣塞到我怀里,帮我带上门。洗完之后我靠在浴室门边,听他给马修和阿尔弗雷德念睡前故事。浴室里都是水雾,我也不觉得冷,一靠就是上十分钟。
    一个晚上,我到家时已经十一点多,阿尔弗雷德房间里的灯还没有熄。我跑上前转开门锁,弗朗西斯牵着两个小屁孩从楼梯上走下来。我刚想问他,为什么这么晚都不带孩子睡觉。他冲我笑笑,先开口道:“你记得吗,今天是你的生日,阿尔弗和马修都在等你回来。”
    “抱歉,我忘记了。”我把目光移开,恰巧看见了没开封的奶油蛋糕,还有三个大小不一的礼盒。我打开它们,里头是一捧玫瑰,一把用糖纸折成的星星和一个大号泰迪熊。他们把我拉到餐桌前,抢着喂蛋糕给我吃,弄得我满嘴都是奶油的甜味儿。大约是十二点整,马修和阿尔弗雷德上了楼,我抱着那个泰迪熊躺在沙发上,看弗朗西斯擦桌子上的蛋糕残渣。
    他在我身旁坐下,戳了戳我的手臂,问我,你平时都不吃饭吗,怎么弄得那么瘦。
    我摇摇头,不再看他的脸。那一碰玫瑰正躺在不远处的台机上。我指着那问他,你买的?
    对啊,还有谁会送玫瑰给你,小金毛虫。
    我把枕头砸在他脸上,抱着泰迪熊躲避迎面而来的枕头。他似乎有点儿累,倚在沙发上,一句话都没说。我凑上前劝他睡觉,他只是摆了摆手,说,你睡下了我再去睡。
    最终我们一块儿上了楼。他侧着身子躺着,与我互道晚安。醒来的时候,旁边已经没了人,我隐约能听见他在楼下劝阿尔弗雷德说话小声点。我随便找了件衣服套上,坐到餐桌旁,任由他整理我的头发。那时候,他还是会为我唱歌,在我上床之前给我盖被子,或是帮我照顾花园里的玫瑰,在我耳边重复他那些老套的情话。但这些事情都太远了,实在太远,我几乎要将它们一点点丢失。
    王耀说我和弗朗西斯是不吵不相识。我们在学生会的时候,的确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吵着吵着便熟络了。后来,我和他被安排演同一个话剧。我冲上舞台的时候,他正在光线暗淡的角落里弹钢琴,钢琴架上放了朵玫瑰。我按照剧本里的指示小心翼翼地走到钢琴旁,他却猛地站起来,抱住我,我试着推开他的时候他抱得更紧了些。
    我们去了他家,喝酒,然后顺理成章地滚做一团。他在我耳边讲述他的婚礼计划,我有点儿昏昏沉沉的,也没怎么听清,只记得他答应我要带我去北美。
    我总是跟着他满世界跑,从英格兰到巴黎,从巴黎到纽约,从纽约再到旧金山。我们没那么多钱,买的都是最便宜的票。实在没住宿的地方,便去街角的KFC住上一晚。弗朗西斯说,你看我们像不像荒野逃生里面的那对夫妇?我那时正举着冰可乐,差点把冰块倒在他头上。我说,你不是连野果子都不敢吃吗?刚登上荒野估计就被饿死了。
    他不想再和我争论下去,只是用手敲着桌角打节拍。我拿出剧本,推到他面前。他像浏览菜单那样看我的本子。许久,他才跟我说,挺好的。
    KFC里没什么人,灯光也显得有些暗。我抬头看他的时候刚好碰上了他的眼睛。他凑到我面前,用那张颜色淡到有点儿发凉的嘴对我说:“You are my little prince.”
    我居然喜欢上了他用来哄女孩子的浪漫,甚至在他和我结婚的那一天,我都没有意识到,他终是巴黎街头长大的一个被放逐的流浪者。
    旅行的最后,我们在北美安了家,又找了个偏僻的小教堂结婚。阿尔弗雷德和马修一同出现在这件双层小屋里。然后,仿佛是一瞬间的事情,他们便比我还高了。我知道自己已经过了满世界跑的年纪。在分家之后,我总是一个人去商店,一个人去图书馆,一个人去公园,一个人回家,我厌恶这种感觉。阿尔弗雷德有数不尽的聚会和球赛要参加。他总是在外面,有时会一直呆到深夜。我倚在沙发上,看那扇紧闭的门,或者写一点剧本。合上剧本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再不会有一个人像浏览菜单一般看我的剧本了。
    我仍旧保留着他写给我的每一句情话,虽然,通常他会引用莎士比亚、济慈或者兰波的诗句,并把它们贴在我的餐盘和钱包上。不知道为什么,在他离开之后,我总会下意识地去看看餐盘,好像这已经成了我无法摆脱的习惯。
    这天早上,阿尔弗雷德不在家。我吃早饭的时候发现了放在餐桌上的包裹,不太大,但非常沉,里头是一本极厚的相册。我和弗朗西斯第一次合唱,第一次演话剧,第一次旅行,第一次结婚,第一次分离时候的照片都被牢牢地贴在这本本子上。我突然意识到,我爱过一个人,有过一个家,有过一场旅行,经历过亲人的死亡,经历过遗忘,这足够了。
    今天我回忆起了许多事,那些我本不在意的东西,都从记忆的网上脱落下来,砸出不大不小的水花。有鼓声一直在我耳边回响,甚至,我的整个生命都被这种声音贯穿。
    <在我的将来,唯有爱、死亡与时间尽头。>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7-07-30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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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de B
      北美占据了我生命的大部分时光,因此,我回到巴黎之后,常常会想起那座房子,和在那儿生活过的马修、阿尔弗雷德和亚瑟。马修早就成了家,和一个加拿大女孩带他们的孩子。亚瑟和阿尔弗雷德留在以前的房子里。我行动不是很方便,因而很少联系他们。亚瑟给我寄过来的信,我也没办法一一回复。他似乎不怎么记得以前的事了,写过来的信中时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误。我偶尔打电话向他问好,大多数时候他是清醒的。但有那么一次他喝了点酒,差点儿对着话筒破口大骂。
      圣诞节前一晚,我又拨通了那个号码。电话那头的他不知是喝了酒还是刚睡醒,半天才反应过来给他打电话的是“弗朗西斯那个**”。我等着他回话,他像是用了几年来攒下的力气对着话筒吼。他问我我在哪儿,我说,巴黎,离你挺远的。他又问我你什么时候过来?我回答他,明年春天吧,看到时候我的身体能恢复到什么程度。这时候,他再一次提高音量,问我,“你是弗朗西斯吗?”
      “是,当然是。”
      “但弗朗西斯从来不会说这样的话,他总是说,待会儿就来了,无论在巴黎、英格兰还是在我们一起上班的公司。他总是这么说的,即使他根本赶不回来。”
      我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回复他。最后,我用力握紧了手机,对他说,我马上过来。
      他在电话那头笑出了声。
      他最后说,我会等你。无论怎样?对,无论怎样。
      自我上大学以来就拿亚瑟·柯克兰没什么办法。他天天穿着平平整整的学生会制服,与我在历史剧里看到的刻板的英国人没什么两样。他偏爱莎士比亚的作品,每天下午在固定的地方喝固定的红茶。他总用惯有的刻薄腔调和别人交谈,用并不算很高明的话题吸引别人的注意,和我一起处理学生会的事务时,他的请求总如命令般强硬。
      一般来说,我是唯一一个陪他喝酒的人,也是唯一一个把他从餐桌上拉下来扔回房间的人。后来他和我住在一块儿,晚上回家,他挂在沙发上,弄得满屋子都是酒气。我尝试着把他拉起来,他拍开我的手,有点儿发愣地盯着我看。许久,他问,你是威廉吗?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哪个地方像他已逝的哥哥,他有时会把我认成父亲,他的大哥,还有某一个很久以前的朋友。我一遍遍告诉他我的名字,弗朗西斯,培根的那个。他凑到我面前摩挲我的胡子,好半天才分辨出我来,然后异常高兴地问我要不要尝尝他做的甜点。
      不知怎的,我们无法停止过分频繁地争吵。我选择了离婚。那时候,公司里有一个挺有气质的女性,在我的餐盘下面压了张便签。我在夜里拿出它来读,却没有一点点当初亚瑟向我道夜安时候的兴奋。我又看到了桌子上的戒指,内侧的FA刺得我眼睛发疼。我满脑子都是那个晚上,他和我一起唱的歌,他和我一起安排的婚礼,他读的童话,以及无数次,我们两个的婚礼妄想。
      我终是拒绝了那位女性,喝了点酒,和马修一起去看亚瑟住的地方,却被告知他在医院。他没变,依旧穿着整整齐齐的衬衫,斜倚在医院的椅子上,一点儿碎发被他完全压平。我弯下身去碰他的额头,很烫,他还带着一层黑眼圈。
      阿尔弗雷德把我拉出去,一个字一个字地告诉我亚瑟最近总是失眠,常常半夜里起来找安眠药,以致早上都有一阵子的头疼。我看着他,突然什么也说不出来,像吞感冒药的时候,最苦的那一片恰好卡在了喉咙里。回家之后,我问马修,弗朗西斯和亚瑟是否需要再旅行一场婚礼。他说,最好这样。
      于是,我们回到了曾经的房子。第二次婚礼强,多了十九岁的阿尔弗雷德和二十岁的马修。他还是穿着那件婚纱,极不情愿地提着裙摆。我在他的耳边低声宣誓,重复每一个字母,每一个句子,和十年前一模一样。
      我们到家时已是深夜。他躺在沙发上,等我们全都洗完了澡才关掉MP3。我抱着他进浴室,把睡衣和毛巾都塞进他的脚盆里。他没把头发完全吹干便出了浴室,把脱下来的婚纱扔到我床上,头也不回地进了自己房间。半夜,我听到隔壁传来的翻动柜子的声音,他正跪坐在地板上,四处寻找安眠药。我问他,介意我陪你睡吗?他犹豫了好久才回答,谢谢你了。
      他永远都是以一种不冷不热的语气和任何人聊天。因此,当初我在食堂吃饭时,总能看见一个人坐在餐桌前的他。他不太擅长开口说话,太不擅长与人交际,又太擅长独处。多年以后,我在巴黎的某一个街角看到他的时候,他提着一个小包,独自穿梭于来往行人和车辆之中。我想叫住他,冲过去告诉他,你一个人走不太好,我陪你吧。但我没有丝毫力气,以及勇气。
      于是我站在那儿,看着他,没有说一句话,任由他被人流冲远。
      当然,我不知道在转头的那一瞬间他是否看到了我,他是否看到了,因为怯懦而长久地站在巴黎街头的我。我像一个被流放的人,两手空空,一无所有,看着对方的影子,由大陆消散到深海,再由深海消散到地极。他走得格外彻底,像是从未出现,而当我努力辨认那一张张毕业照上他的脸的时候,曾经的所有又会由模糊逐渐变得清晰。
      我坚信我终将会再见到他,再一次。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7-07-30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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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de A
        我回到英格兰之前,在巴黎停留了两三天。最后一天,我从宾馆出发寻找公交车站,走到街角时,却看见了弗朗西斯蓝紫色的眼睛。他的发丝不再像年轻时那般光亮,但那张总是能编出各种谎话的淡到有点儿发凉的嘴,和他跟别人打招呼时的姿态,都和年轻时一模一样。
        他果然还在某一个街头流浪。
        时间不允许我仔仔细细地看他,我转过头,向着空无一物的街那边走去。阿尔弗雷德在英国等我,我知道的,我最后必须回到英国。
        回去之后的一段时间,弗朗西斯突然格外频繁地跟我打电话。我记得自己读大学的时候,和他分开过一段时间。我们用的都是公共电话亭,我往往排在队伍最末尾,因为和他聊天需要极长的时间。他在电话那头问我,你有没有去过酒吧,跳一段钢管舞?我说,那是你会做的事。他又问,上次寄过去的法棍味道怎么样?我告诉他那东西帮我打死了好几只蟑螂。他立马回复我,我寄过去的司康饼被他用来喂老鼠了,效果非常好。我们肆意嘲笑对方的食物,不顾旁人,似乎所有的乐趣都凝聚在互相嘲讽上。最后,我说,祝你和你的梦中情人有一个美好的夜晚。他告诉我,他的梦中情人就是我。
        我放下电话,伦敦的迷雾已经散去,他的话语也一同消失不见。弗朗西斯痴迷于玩浪漫,这我是知道的。但我本以为,他所谓的喜欢只是一时的兴趣使然。但在他离世之前给我打的一个电话中,他这么对我说:
        在我的将来,唯有对你的爱,死亡与时间尽头。
        他从来都不是巴黎街头的流浪者,从来都不是。那时候我终于明白了,我早该明白的。
        在那些基本没什么用的电话中,他一点点和我讲以前的事,从我们读大学,到一起创办公司,再到结婚。他说他挂念的,是我和两个孩子。我问,亚瑟不是弗朗西斯的死对头吗?他放低音量,告诉我,亚瑟·柯克兰是弗朗西斯·波诺弗瓦的梦中情人。
        荣幸至极。我开玩笑道,按下了免提去收拾餐盘。当我想叫人帮我递一下桌布时,却发现没有一个人在家。电话中的他还在絮絮叨叨地说些什么,我一个字也听不进去。我问他,弗朗吉,你过来行不行,家里没有桌布了。他停顿了好久,以极低的音量回答我,好。
        但你不总是失约吗?小少爷,我哪有失约过,每一次和你出去我不都是第一个到的吗?但你几个月前告诉我会过来,弗朗吉,你还是那个散漫样子——机票是不是没订?我定好了,马上就过来,亚瑟。我发誓我一定会过来,可以吗?你想让我住多久就住多久,都听你的。没骗人?绝对没有。
        我挂了电话,似乎再聊下去,北美与巴黎之间的距离就会被无限拉长。至于他能不能过来,我们二人都心知肚明。昨夜,我梦到大哥打电话过来,告诉我父亲离世了葬礼会在五天后旅行。抬头时,家里依旧一个人都没有,我冲下楼去拿自己的手机,在屏幕上按下一连串的号码。我对弗朗西斯说,你在哪,我马上过去。他告诉我在公园里,街对面的那个。我说,你等等我,我马上到了,等等我吧。他没说话。但当我走到公园里的时候,哪儿都没有他的影子。手机又响了,是马修。他起先一个劲儿向我道歉,最后才说,弗朗西斯去世了。我说我不信,上一秒才看到他来着,今天不是愚人节,马修。上一秒,他在我前面,很前面,我用最大的音向那个远到模糊的身影吼道——你等等我啊,**!
        马修在电话里说什么,我怎么也听不见。那个身影渐渐消失,我渐渐慢下来。夹在草丛中的音响开始奏乐。我依稀能听得出来,那是《When We Were Young》,我和他在旅行的时候一起唱过的。那时我们还年轻,还能追着对方的身影满世界跑,在昏暗的巴黎街头唱同一首歌。我们读那些情诗,并把它们安放在自己写给对方的便签里。我们拍了很多照片,并一张张洗出来,塞进那本极厚的相册里。他在KFC中拉着我的衣服,对我说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我直接把可乐喷在桌上,告诉他,没错,祝你下辈子依旧苟且。
        在他上大学的那段日子里,他不仅当上了学生会副会长,还参加了两三个社团,报刊上常常能看见他的名字。一些女生三番五次地来找他,请求他给自己的文章提一点建议,老师也总是和他一块儿聊天。没人不喜欢这个法国人的言谈举止,除了我。我可能是全校最没有眼光的人(他的原话),但我可以肯定,我是全校和他相处时间最长的人。我看着他拉着阿尔弗雷德,一块儿去买冰淇淋,我看着他站在抓娃娃机旁,妄想给失落的马修抓一个小熊玩偶,我看着他从英格兰走到巴黎,再从巴黎走到纽约,我看着他把一捧红玫瑰递给我,帮我庆祝早已遗忘的生日。
        ——上帝不允许追逐的行为吗?
        阿尔弗雷德在敲门,他提了一大袋衣服和日常用品。进门之后,他把那些东西一样样摆在桌子上,告诉我马修会来这儿住一个星期,就他一个人。他等会儿去机场,并让我帮忙整理一下衣物。
        卧室里,手机的红色呼吸灯明明灭灭的,最上面一栏依旧是我和弗朗西斯的通话记录。上面写着,2035年12月25日8点零五分。我摸出几个充电器,放在床头柜上,又去花园里摘了朵玫瑰。估摸着是晚上七点,阿尔弗雷德拎着马修的行李上了楼。马修换下上一次圣诞聚会时,我们一起买的深棕色大衣。他抱住我,问我和阿尔弗雷德相处愉快吗?有什么不开心的可以跟他说。我告诉他,都挺好的,弗朗西斯今早还给我打了电话。你知道他过的怎么样吗?马修停顿了一会儿,说,一切都好,他的身体有好转的势头,说不定几个月后就能回来。我说,没事儿,巴黎毕竟是他的出生地,他一直呆在那儿也没什么关系。
        我抬头的时候,阿尔弗雷德正站在门口,拎着大大小小的包裹。他见到我,笑着进来,把一切安顿好之后又轻轻带上门。他什么时候这么大了,印象中他明明只有那么一点高。马修没有告诉我答案,只是在我耳边,以最缓慢的语速说,我们下楼吧,亚瑟父亲,时针已经指向八点了。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7-07-30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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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是篇好美的文..又美又虐啊啊啊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7-07-31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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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一个故事是萨瓦纳湾式的辗转波折……我不知道我在讲什么【。长久以来最动人的各种情感,离合悲欢,等待与被等待,怀念与不怀念 完全融合在这里了。它就像一曲挽歌但是陌生人的挽歌,那种平淡渐渐侵蚀而露出珍珠珠核温热的痛楚。这里没有亚瑟也没有弗朗西斯,而单纯是两人之间的情感 依附于人物的情感建立在往事当中,感觉飘渺但是不虚无。我超喜欢这篇啦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8-01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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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笔太好了好久没被这么虐过了呜呜呜😭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8-01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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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师球!捕捉缄默太太!!!给太太笔芯❤写的超级棒的。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08-01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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