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大学生,学校因为要准备校庆装修突然不让学生留校,于是大量的考研学子在外租房,导致学校外面房子不好租(但并不是没有),我从来没在外租过房,考虑到省事于是想和班上关系算比较好的同学合租,和他说了,他说你来住吧,房租是小事不用付了,我说这怎么行,咱们一起平分费用,然后一直不肯要,于是我就说行,我就先免费住下,于是6月30号住进去了,后来他又说房租不用付了,你就付水电费吧,我就说你想怎么样都可以,但最好还是平分费用吧,不然你太亏了,但他还是不肯要。我也没有再说什么,昨天晚上他突然和我说咱们把房租算一下,我说可以,没关系的,于是他拿出房租合同上面他是从6.15-9.15租三个月,他说七月30号刚好算一半,你想住就先付清前一半房租,不然就搬出去吧,我说可以,但是一看,他把6.15开始算起也就是我算住了他的房子45天,我说6月30号才搬进来怎么前面的也算我的房租,他说合同上写的是6.15号开始,你不搬进来就不算了?你既然住进来就该从合同开始的时间算,你想住就住进来,不想住就走,哪有这么好的事。 我瞬间觉得很气愤,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大家都是同学,这也太虚伪了吧,那么我想问我应该从6.15开始算还是6.30开始算?不为别的就为一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