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想道出参编教材及著作的尴尬了,借此帖跟几句,谈谈感想,看看这样的积分政策是不是该有所修改。
1. 2009年参编一本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一五’规划教材”,是属于农业部统编教材,总作者9名,我为参编第七名,全书81.8万字,我编写10万字,根据学校积分政策,二类出版社其他教材每本100分/7=14.285714分,当年每分3块多,就按4块,可获奖励57.142856元人民币。
2. 2011年参编上海一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中国……》,全书368万字,我作为100位作者之一编写了7万字,由于作者多,没有作者排序,计算时只能均分,也就是二类出版社出版著作2000/100=20分,以每分4元计,可获奖励80元人民币。
长此以往,哪位还会再去争取参编这些较大部头的的书?
制定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奖励应该与付出相对应,多劳多得,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
欢迎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