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朋友圈都在疯传一段视频,一老人因为强收看车费动手殴打妇女,口中还说到“拿钱,拿钱,不拿钱不能让你走”,期间这个老人不断用手击打妇女。
这个视频事情发生在光明街凤城西路交叉口西,意明商场门前。
据了解,这对夫妻长时间在这段占道经营,收取看车费,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很多年了,而且每次都说这个地方是他的,他收看车费,是“上面”同意的,他也给上面“交了钱的”。
试问这个“上面”是谁?哪个部门收取了他的钱,给他撑当保护伞?
这么猖狂明目张胆占道经营,致使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全部被他占据,行人只能走到本不宽敞的机动车道上,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发生事故谁来负责?
哪一条法律规定可以占道经营了?执法部门天天在道路上巡逻,却不阻止,难道就是他(打人者)所说的“上面”?
据旁边商贩说,这个老人在这里占道收取看车费,非常横行霸道,已接近到无法无天的地步了,经常和停车的人吵架、动手,在这段道路停电车就得给他交钱。
这次动手被打妇女报警了,而110来了,带走没多长时间就放回来了,为什么?是因为他是老人,拿他没办法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严重的说,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这个老人数次击打带幼儿的妇女,致使幼儿受到惊吓大哭,且不停手,反而越打越凶,其情节恶劣,足以被拘留了,怎么短短几小时就被放出来了?
这个视频事情发生在光明街凤城西路交叉口西,意明商场门前。
据了解,这对夫妻长时间在这段占道经营,收取看车费,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很多年了,而且每次都说这个地方是他的,他收看车费,是“上面”同意的,他也给上面“交了钱的”。
试问这个“上面”是谁?哪个部门收取了他的钱,给他撑当保护伞?
这么猖狂明目张胆占道经营,致使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全部被他占据,行人只能走到本不宽敞的机动车道上,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发生事故谁来负责?
哪一条法律规定可以占道经营了?执法部门天天在道路上巡逻,却不阻止,难道就是他(打人者)所说的“上面”?
据旁边商贩说,这个老人在这里占道收取看车费,非常横行霸道,已接近到无法无天的地步了,经常和停车的人吵架、动手,在这段道路停电车就得给他交钱。
这次动手被打妇女报警了,而110来了,带走没多长时间就放回来了,为什么?是因为他是老人,拿他没办法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严重的说,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这个老人数次击打带幼儿的妇女,致使幼儿受到惊吓大哭,且不停手,反而越打越凶,其情节恶劣,足以被拘留了,怎么短短几小时就被放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