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城区各中小学校实行分批录取招生办法。
各位家长请看好录取批次和需要提供的各项证明
第一批:录取城区常住户口学生
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学生,凭房权证及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到划定的学校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 8月23日至24日
第二批:录取城区有房产的非城区户口学生
城区有房产的非城区户口适龄学生,凭房权证或购房发票、房贷款支付凭证、连续三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及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到划定的学校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26日
按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

第三批录取在县城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
申请入学时,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二是房管中心出具的规范的租房合同;三是工商部门出具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四是连续三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五是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
报名时间为: 2017年8月27日
第四批录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二是房管中心出具的规范的租房合同;三是人社局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四是连续三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五是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
报名时间为: 2017年8月28日
经商、办企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学校可根据限定班额的余缺情况,按照审查资格的先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持有相关合格证件,但又未能进入片区学校就读的经商、办企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乡镇(街道)招生处会同教体局视其情况调整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若不服从安排,家长自行解决。
学生报名时,均需提供证件原件,提供的全家户口簿需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挂、空挂无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民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实行自主招生,招生方案(包括招生计划、广告、招生简章)经中心学校审核后报县教体局民管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