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命运吧 关注:21贴子:222

浅泽最后为什么会结婚啊

收藏回复

  • 123.118.192.*
RT
浅泽不是神学院毕业 最后去当神父吗 怎么还能和林溪结婚啊???


1楼2009-01-13 14:41回复
    • 59.44.133.*
    这就是作者的安排吧


    2楼2009-01-30 17:45
    回复
      • 222.212.227.*
      神父可以结婚好不好!再说最后浅泽也明白了自己的行为!其实很大程度上是浅泽害了徊年!真是一本变态的书...为什么作者要写这些灰蓝色彩的书呢!其实并不好!


      3楼2009-02-11 19:41
      回复
        楼上干嘛这么说、
        我觉得这书很棒、
        作者写这样的结局就代表那是神的安排吧、
        爱情是不分男女的、


        禁言 |4楼2009-02-19 09:54
        回复
          我认识一个BBLOVE的男孩,他说过他很爱那个男子,但总有一天会离开他,平静的离开,然后结婚,让一切结束。所以也许,林溪不是浅泽最爱的哪一个,但她会是他这辈子最好的归宿。


          IP属地:安徽禁言 |5楼2009-02-19 19:32
          回复
            我看完了= =。到现在。
            都不知道。。他结婚了。。


            禁言 |6楼2009-02-24 12:59
            回复
              • 59.44.194.*
              新教可以结婚,但是天主教就不行了把


              7楼2009-02-26 20:11
              回复
                肯定会啦
                否则, 你让那女的傍边站?


                禁言 |8楼2009-03-13 23:08
                回复
                  写的很美````
                  真的很美
                  我很喜欢!!


                  禁言 |9楼2009-03-25 16:16
                  回复
                    • 119.122.83.*
                    为什么不让徊年和浅泽在一起呢?他们真正相爱着不是吗?!?


                    10楼2009-07-10 11:29
                    回复
                      结了么?
                      迷茫


                      禁言 |11楼2009-07-28 00:09
                      回复
                        TO 10L
                        要是真在一起的话这书就没意思了 其实主角还是浅泽 开头和结尾都是他的视角为第一人称 还是想借浅泽的经历来讲故事吧


                        禁言 |12楼2009-10-05 10:27
                        回复
                          • 221.237.218.*
                          浅泽和林溪结婚是为了补偿她长久以来的爱。
                          而对徊年的爱是一生都不会改变的。只是逝者已去, 这爱便永远深埋心底。


                          13楼2009-10-19 11:12
                          回复
                            • 218.72.79.*
                            我已经看了3遍了。确实很美,文字流露着细腻、敏感,略带忧伤。很是喜欢!


                            14楼2010-05-22 18:22
                            回复
                              看了那么多BL,觉得《小命运》最不庸俗。。


                              禁言 |15楼2010-06-20 2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