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三四年就结婚了。他家是单亲家庭,他爸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去世了,是他妈含辛茹苦种地把他培养出来的。我们家兄弟姐妹五个,家里开加油站,生活条件比他家好的多的多。但是我家孩子太多,我也不能让父母为难,好像有偏向哪个的嫌疑,所以我们没跟双方父母要钱,自己打拼一块按揭买了房子。他妈现在仍然没有经济来源,农村老太太一个人在老家。因为不是一个地方的,生活习惯不同,婆媳相处有矛盾,所以他妈回老家居住了。我觉得既然房子是我俩买的,我俩一起打拼过生活,那么在孝敬父母上也应该差不多,给他们家,也该给我们家。毕竟父母养我二十多年。但他认为,给我们家可以,只能逢年过节的给,不能像给他妈那样给,他说不能平等对待双方父母,因为他家就一个妈,没有收入,我爸妈可以自己挣钱,而且中国传统没有平等对待双方父母这样的,我嫁给他就是他家的人,可以给他妈生活费,不能同样给我父母,平时逢年过节给可以接受。如果硬要平等对待,给他妈多少就给我爸妈多少,那么以后我们家的家产他也要跟我的兄弟姐妹平分,我父母的财产必须有他的一份。现在我的观点是,我们是夫妻,任何一方挣得钱都是我俩的,给他妈多少,也应该给我父母多少。他的观点是,中国传统思想就是姑爷没有义务给丈母娘生活费,平时过年过节给可以,但是不能跟给他妈生活费一样给我家。大家评论下,这件事谁对谁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