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部分事业单位缺员状况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 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 ,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 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4日至1999年 8月14日期间出生)。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执业 资格,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阳泉市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同一岗位不同学历间的专业要求要以教育部《普通高 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2012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 ,并与旧目录对照,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形成衔接、对应关系。
对2017 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经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可以参加本次招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 之前必须取得高校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 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 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 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 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和具有法律 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 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规 定,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本年度招聘岗位总数的12%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 的专门岗位进行招聘。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 ,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 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4日至1999年 8月14日期间出生)。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执业 资格,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阳泉市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同一岗位不同学历间的专业要求要以教育部《普通高 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2012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 ,并与旧目录对照,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形成衔接、对应关系。
对2017 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经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可以参加本次招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 之前必须取得高校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 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 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 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 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和具有法律 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 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规 定,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本年度招聘岗位总数的12%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 的专门岗位进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