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蛋
我叫杨帆。杨帆,谐音扬帆,老爸说他希望我今后的道路就像海洋中的航船,不畏前路艰难险阻,扬帆直上。
可是我的性子实在颓,用老爸的话说就是:“你跟咸鱼就是一家的!”当时我还认真的表示赞同,气的我爸差点当场心脏病发作。
托我爸他老人家福,把我塞进了一家公司应聘,其实我并不想去,但看老爸那瞪的都快脱眶的眼珠子,我明智的咽了回去。
也许命运,就在那时候定下了。
…………
我在小巷里碰见了一只流浪猫,这只猫很小,却没有以前我碰过流浪猫所遇到的那种情况,怕生,警惕,然后快速逃走。
小巷里,一人一猫对视着。
我走了过去,错过,继续往前走。
错过之际,我破天荒的回头,半蹲了下来。猫很脏,我可不会爱心大发去摸它,我像逗狗一样逗着它。
有趣!我看着猫在我小腿间穿梭,左手抱了东西,右手提了一只猫,恩~我暂时还不想碰这只脏兮兮的猫。
等我把猫带回去后,我后悔了,我有些懊恼,拎了猫,放进玻璃橱柜里。猫扒拉着玻璃,无辜的猫眼盯着我,不停喵喵叫。
我在一个偏僻的暗巷里碰见了他。
啊,是个醉汉。我走近了他,他并不像我印象里的醉汉,安安静静的半靠在墙边,时不时的灌上一口,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郁气,这人应该是在借酒浇愁吧,反正我可管不着。
我绕过了他。
雨突然下大了。
秋雨带了凉意,直往我身体里钻。真冷,我缩了缩脖子,试图围巾能把脸遮住点。
如果不管他,那家伙会不会直接冻死街头啊?破天荒的,我第一次发善心。
男人长的高大,我勉强撑着他找了家最近的旅馆,丢上床后,我后悔了。
先不说我在这人生地不熟的,这男的我把他收留下来就是一大麻烦,啧!发什么破善心!
算了算了,就当做好事积积德。我打开门,打算问问老板附近有没有药店还开着。
还挺幸运的,老板刚好有解酒药,谢过老板后,我端着水回了房。
男人酒品还不错,我顺利的给他喂过药,让他好好休息一下,打了个呵欠,我推了下男人,两个大男人睡一张床上确实有点挤,但困意来了,我也就不挑剔了。
…………
后来呢?我仔细回想了一下。
对了!第三天我就把猫送到了流浪站,我还记得那只猫不停的往我怀里钻,它不想离开吗?我皱紧眉头,一只手直接捞起猫,粗鲁的将猫丢给了志愿者。
我还记得那只猫不停的叫着,它当时是想让我回来吧,但这只能让我更加烦躁,脚步加快,我离开了流浪站。
第二天一早,我离开了旅馆,我走的时候男人还睡的很沉,我又给了老板一天的房钱,这点钱我还不会吝啬。
那是我与他的真正的第一次相遇,执着于我十五年的人——伯吉斯·马里厄斯。
老爸的希望,也算是另类的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