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莒南县城区中小学片区划分
驻城初级中学
1、莒南县第六中学:铁路以南:民主路以北(含路南门朝北的单位和小区)、天桥路以西(含路东侧门朝西的单位和小区)、镇东路以东;铁路以北:东外环以西、西一路以东;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富民居委居民子女和居住在铁路以北的温泉社区的居民子女(协议村居)以及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莒南县第七中学:天桥路以东:铁路以南、南外环以北、东外环以西;天桥路以西:民主路以南、南环路以北、隆山路以东;居住在铁路以南的温泉社区居民子女(协议村居)以及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3、莒南县第八中学:县经济开发区、十字路街道办事处所辖村居的居民子女:包括莒南县第六小学、莒南县第七小学、莒南县第八小学、莒南县第九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同时招收在莒南县第一小学、莒南县第二小学、莒南县第三小学、莒南县第四小学、莒南县第五小学、清华园学校和博雅学校就读的户籍为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和县经济开发区的六年级毕业生以及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父母至少一方持有莒南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②父母至少一方在莒南县城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
③父母在莒南县有稳定的住所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符合条件的家长,携带户口薄及家长身份证(含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务工或经商证明、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籍号)等有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就近学校报名、登记。有自购房产的,材料②、③项可不提供。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依据学生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办理流程根据 2017 年莒南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由学生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学籍证明、营业执照、务工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片区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登记、报名,并据实填写莒南县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学审批表(一式三份)和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号),向应就读学校、居住地附近学校提出申请,分别由原就读初中学校、申请就读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入学就读。有自购房产的,材料(2)、(3)项可不提供。
驻城小学
1、莒南县第一小学:铁路以南、天桥路以西、十泉路以北、镇东路以东;新建路以西:东至制线厂、西至镇东路(隆山路以西、民主路以北)、南至嵋山路;十字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路居委(协议村居)的居民子女以及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莒南县第二小学:新建路以东、人民路以南、嵋山路以北、天桥路以西(含铁路以南、天桥路两侧的单位和小区);以及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迁子女。
莒南一小和莒南二小招生范围有交叉的区域(新建路以东、人民路和十泉路之间的区域),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和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应予以接收。
3、莒南县第三小学:嵋山路以南(含路北门朝南的单位和小区)、南环路以北、隆山路以东、东外环以西;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富源居委居民子女(协议村居)以及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莒南县第四小学:铁路以北、洪石路以南、富民路以西、西一路以东以及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莒南县第五小学:县经济开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女以及所辖村居的居民子女、北城新区(长安小学所服务的村居的居民子女)以及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莒南县第六小学:黄海路以南、南环路以北、隆山路以西;十字路街道所辖的福祥、富源、玉泉、高乡、人民路、永泰、滨海等村居的居民子女以及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莒南县第七小学:铁路以南、天桥路以东、嵋山路以北,十字路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温泉社区、朝阳社区、王庄子等村居的居民子女以及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8、莒南县第八小学:洪石路以北、北外环以南、东外环以西、隆山北路以东;十字路街道办事处所辖村居的居民子女以及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9、莒南县第一小学东校区:铁路以北、洪石路以南、富民路以东、东外环以西;十字路街道办事处所辖东赤石沟村、西赤石沟村村居的居民子女以及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入学条件小学招收本招生区域内年满 6 周岁(2011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具有莒南县户籍、家长有自购房产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材料户口簿、学区内房产证、监护人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招生办法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招生计划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