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莫名其妙。
太一觉得自己实在是莫名其妙。
莫名其妙参加了一个兼职工作,然后莫名其妙成了准主角,然后又莫名奇妙被人拐走。
最后居然被人莫名其妙从家里踢出来了。
太一实在是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个家伙居然一脚把他踢出来。
我做错了什么?
“什么都没有做错。”丘井坐在沙发上,看着狼狈的大和,微笑着叹气,“他什么都没有做错。”
“……”金黄色头发的人儿没有说什么,转身离开。
“……你不是整天叫我出来吗,和。”丘井站起来,“你自己都没有从几年前的阴影里走出来,有什么资格让我从自己的房间走出一步?”
“……”的确。
我没有进步。从几年前发生的那个灾难里,我根本没走出来。我出卖着自己的笑脸,我什么都不顾了。对我来说,已经没有快乐的意义。
兴洺的存在是个安慰。他那么努力地去让我开心,但是我实在是提不起精神。
不过他真的是很好的人。我很喜欢他,虽然他有时候会比较邪恶吧,我纵容他。
就那么纵容着,看着一个个被气哭然后离开的他人,我无言以对。
直到那个人。
只不过下午五点半,冬天的黑夜已经降临了。几年没有下雪,都已经快要结束冬季了。
太一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路踢着石子儿。
我干嘛要去妨碍别人的生活呢,真是傻子。太一停下步子,走进7-11。
他拿着高额买回来的哈根达斯,一边走一边吃着。
好凉。
太一吃着眼泪都要掉了,“怎么这么凉啊……呼啊……”
冬天干嘛要吃冰激凌。干嘛要……自讨苦吃呢?太一捧着那一小杯的哈根达斯,有什么滚烫的东西似乎要流下来。
讨厌啊,最讨厌莫名其妙的事情了!但是……为什么会和一个最喜欢莫名其妙事情的人成为死党,又接受了这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