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5号妻子因感觉不适来到纳雍县妇幼保健院待产。来到医院后医生给做了检查说胎儿是一切正常,后来医生询问怀孕周期后,说时间还不到要做保胎,我们就按着医生的意思住院,从上午11点左右输液到下午7点左右做了保胎,做保胎期间妻子的疼痛减轻了但是下体还是有异物排除。
第二天1月16号从早上7点左右妻子又开始感觉到疼痛不适,开始轻我没有注意心想一会医生会查房,到时候再说。直到下午11点左右还是没有医生来查房,这时候妻子的疼痛加重间隔时间缩短到每4之5分钟疼痛一分左右。这时候我着急了,就慌慌忙忙的跑到医生值班室向医生反映情况,医生听完我慌忙而又简单的介绍以后,没有去检查病人的情况,就当时开药给我妻子输液,这时候输液一直输到夜里11点多。
第三天1月17号早上9点左右医生来查房询问情况,我们把左前和今天的情况说了以后,医生说:“昨天痛的那么厉害怎么还不找医生生啊?”我们说:“是医生要保胎的。”后来医生又说:“在痛的那么厉害就可以生了。”后来11点多有位护士来给邻房九号床送药单,九号床说不要了,后来护士就把9号床的药单改成我们家的名字让我们去领药使用,后来我们看了以后说这不是我们家的名字。医生说一样的,说完之后就急急忙忙的下班了。后来我们感觉不放心就没有用。后来到夜里11点多妻子的疼痛加重和昨天一样了,这时候我就跑得值班室向医生反映情况,后来医生给妻子做了全面检查,说没有胎心,胎儿已经死亡了。
这时候已经是第三天1月18号凌晨1点左右。后来医生打了催胎针生下了一死婴时间是2点22分
事情发生经过简单描述:
15号在医院检查胎儿一切正常,但当时妻子下体已经有异物排除。
16号妻子疼痛厉害。我就到医生值班室反映情况,医生没有到病房检查病人的情况,就根据我慌忙而又简单的描述就给病人开药输液。
17号另外的值班医生查房询问了我们昨天的情况以后说昨天要是痛的那么厉害就可以生了。后来又有另外一位医生给邻房9号床送药单让他们领摇输液,9号床不要医生就把名字改成我们家的让我们用,我们说情况不符,他说一样的然后就急急忙忙的下班了。
18号凌晨0点左右妻子又疼痛厉害,后来医生来检查,说胎儿已经死亡。后来打了催胎针到2点22分生下死婴。
现在我手里的证据只有15号做B超的检查单(上面是一切正常)和17号给9号床不要又改成我们家名字的病药单(我们感觉不安全没有用)。
我想问:1“这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啊?”
2“现在医院一直往后推不给解决,我该怎么办呢?”
3“要是走司法程序我们该怎么做呢?”
第二天1月16号从早上7点左右妻子又开始感觉到疼痛不适,开始轻我没有注意心想一会医生会查房,到时候再说。直到下午11点左右还是没有医生来查房,这时候妻子的疼痛加重间隔时间缩短到每4之5分钟疼痛一分左右。这时候我着急了,就慌慌忙忙的跑到医生值班室向医生反映情况,医生听完我慌忙而又简单的介绍以后,没有去检查病人的情况,就当时开药给我妻子输液,这时候输液一直输到夜里11点多。
第三天1月17号早上9点左右医生来查房询问情况,我们把左前和今天的情况说了以后,医生说:“昨天痛的那么厉害怎么还不找医生生啊?”我们说:“是医生要保胎的。”后来医生又说:“在痛的那么厉害就可以生了。”后来11点多有位护士来给邻房九号床送药单,九号床说不要了,后来护士就把9号床的药单改成我们家的名字让我们去领药使用,后来我们看了以后说这不是我们家的名字。医生说一样的,说完之后就急急忙忙的下班了。后来我们感觉不放心就没有用。后来到夜里11点多妻子的疼痛加重和昨天一样了,这时候我就跑得值班室向医生反映情况,后来医生给妻子做了全面检查,说没有胎心,胎儿已经死亡了。
这时候已经是第三天1月18号凌晨1点左右。后来医生打了催胎针生下了一死婴时间是2点22分
事情发生经过简单描述:
15号在医院检查胎儿一切正常,但当时妻子下体已经有异物排除。
16号妻子疼痛厉害。我就到医生值班室反映情况,医生没有到病房检查病人的情况,就根据我慌忙而又简单的描述就给病人开药输液。
17号另外的值班医生查房询问了我们昨天的情况以后说昨天要是痛的那么厉害就可以生了。后来又有另外一位医生给邻房9号床送药单让他们领摇输液,9号床不要医生就把名字改成我们家的让我们用,我们说情况不符,他说一样的然后就急急忙忙的下班了。
18号凌晨0点左右妻子又疼痛厉害,后来医生来检查,说胎儿已经死亡。后来打了催胎针到2点22分生下死婴。
现在我手里的证据只有15号做B超的检查单(上面是一切正常)和17号给9号床不要又改成我们家名字的病药单(我们感觉不安全没有用)。
我想问:1“这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啊?”
2“现在医院一直往后推不给解决,我该怎么办呢?”
3“要是走司法程序我们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