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城区夜市摊点的通告
各夜市摊主:
我县城区夜市摊点无证无照经营、占道经营、污水漫流、乱堆垃圾现象日益严重,污染环境、噪音扰民、堵塞交通等行为已严重损坏市容市貌,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市民反响强烈。为从根本上治理上述问题,提升城市文明卫生水平,根据省、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值此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之际,自通告之日起,取消城区所有店外经营夜市摊点(自行整改日期: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3日),截止2017年8月14日,对自行整改不到位者,我局将依法对其经营工具和相关物品进行扣押,并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泌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年8月10日
各夜市摊主:
我县城区夜市摊点无证无照经营、占道经营、污水漫流、乱堆垃圾现象日益严重,污染环境、噪音扰民、堵塞交通等行为已严重损坏市容市貌,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市民反响强烈。为从根本上治理上述问题,提升城市文明卫生水平,根据省、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值此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之际,自通告之日起,取消城区所有店外经营夜市摊点(自行整改日期: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3日),截止2017年8月14日,对自行整改不到位者,我局将依法对其经营工具和相关物品进行扣押,并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泌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