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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宝缘公司备用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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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公司管理的某些不规范,导致了公司中财务经常缺失,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和活动,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扬州宝缘为了根治防范这种现象,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
一、本制度适用于扬州宝缘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二、备用金范围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1、扬州宝缘公司员借用的零星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应提供原因,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扬州宝缘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1楼2017-08-15 10:41回复
    这些形问虚设。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05-07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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