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第一实验小学2017-2018学年一年级招生须知
一、招生时间
8月24日—8月25日审核片内学生、拆迁户子女;26日审核在片内经商人员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在一实小招生范围内居住,在迁安城内务工且上有五险)子女。
说明:按班额要求,如招片内生名额已满,就不再招收经商人员及务工人员子女,还请相关适龄儿童就近到小王庄小学、新寨小学、三里庄小学、杨崖小学就读。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招生范围
1、年龄范围:201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以户口本和出生证明为准)。
2、一小服务范围:老中医院西福地巷胡同以西、兴安大街以南、惠民大街以北,有片内户口或自有住房的学生。
三、报名要求:
家长和孩子一起到学校报名,并携带相关证件 (所有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一)片内既有户口又有合法产权房的
1、户口本,要求监护人、学生本人页上有户号。
2、出生证明。
3、片内房产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持购房有效票据、购房协议、近3个月的水电费票据以及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
(二)片内无户口但有合法产权房的
1、合法产权房不是二手房的,携带证件要求同(一);
2、合法产权房是二手房的,除以上要求外,还必须出具过户或公证手续(须有公证费用正式票据)。
(三)片内有户口但无合法产权房的
1、户口本,要求监护人、学生本人页上有户号。
2、出生证明。
3、村委会证明。
(四)拆迁户子女
1、户口本,要求监护人、学生本人页上有户号。
2、出生证明。
3、拆迁协议。
4、租房协议、近3个月的水电费票据以及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
(五)经商人员、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如无片内房产证明还需要增加以下材料:
1、非迁安籍户口的经商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单位证明(监护人工作单位必须在本校招生服务片区内);
(2)居住证明(租房协议、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和近3个月的水电费票据、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
(3)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4)监护人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失业登记证》。
2、本地户口经商人员子女:
(1)监护人为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监护人经商地点必须在本校招生服务片区内)。
(2)居住证明(租房协议、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和近3个月的水电费票据、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
四、报名流程:
1、审查年龄,填写信息表;
2、证件核查;
3、收取信息表、证件复印件,相关信息录入;
4、学生名单张榜公示(29日公示);
5、领取入学通知书(30日)。
迁安市第一实验小学
2017年8月23日
一、招生时间
8月24日—8月25日审核片内学生、拆迁户子女;26日审核在片内经商人员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在一实小招生范围内居住,在迁安城内务工且上有五险)子女。
说明:按班额要求,如招片内生名额已满,就不再招收经商人员及务工人员子女,还请相关适龄儿童就近到小王庄小学、新寨小学、三里庄小学、杨崖小学就读。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招生范围
1、年龄范围:201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以户口本和出生证明为准)。
2、一小服务范围:老中医院西福地巷胡同以西、兴安大街以南、惠民大街以北,有片内户口或自有住房的学生。
三、报名要求:
家长和孩子一起到学校报名,并携带相关证件 (所有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一)片内既有户口又有合法产权房的
1、户口本,要求监护人、学生本人页上有户号。
2、出生证明。
3、片内房产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持购房有效票据、购房协议、近3个月的水电费票据以及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
(二)片内无户口但有合法产权房的
1、合法产权房不是二手房的,携带证件要求同(一);
2、合法产权房是二手房的,除以上要求外,还必须出具过户或公证手续(须有公证费用正式票据)。
(三)片内有户口但无合法产权房的
1、户口本,要求监护人、学生本人页上有户号。
2、出生证明。
3、村委会证明。
(四)拆迁户子女
1、户口本,要求监护人、学生本人页上有户号。
2、出生证明。
3、拆迁协议。
4、租房协议、近3个月的水电费票据以及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
(五)经商人员、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如无片内房产证明还需要增加以下材料:
1、非迁安籍户口的经商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单位证明(监护人工作单位必须在本校招生服务片区内);
(2)居住证明(租房协议、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和近3个月的水电费票据、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
(3)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4)监护人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失业登记证》。
2、本地户口经商人员子女:
(1)监护人为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监护人经商地点必须在本校招生服务片区内)。
(2)居住证明(租房协议、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和近3个月的水电费票据、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
四、报名流程:
1、审查年龄,填写信息表;
2、证件核查;
3、收取信息表、证件复印件,相关信息录入;
4、学生名单张榜公示(29日公示);
5、领取入学通知书(30日)。
迁安市第一实验小学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