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奇怪的,当初要走的是他,挥手再见的却是我,尽管我努力让那个手势看起来并不那么明目张胆地像是一个“再见”。
我以为那晚过后他会对我“补充说明”点儿什么,打个电话,或者发个邮件,或者在msn上留个言。
然而什么都没有。
我接着想到,这本来是应该的,他此刻应该焦头烂额地忙着官司,哪里顾得到我这般不痛不痒的情节。
我不痛,他不痒。
本以为年关将至,像去年一样,我会变得很忙碌起来,通告、演出、访问,无休止的台前幕后,人前影后,觥筹交错,银粉喧哗,黑暗白天,不分昼夜。倘若是那样真是绝好的事,我便可以连睡眠都不必,哪顾再想某件事或者和某个人的来龙去脉起来呢。
可是奇怪的是,他走了,悄无声息,我竟然也可以无所事事起来,没有通告找我,连公司内部的团拜我都不用去了。所有的人仿佛默契一般,都在离着我一个不远不进的空间里漂着,而我自己,听不到外面的动静,也听不到里面的声响。
一下子,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被无限制的放大,大到我光用睡觉养颜看球这样的借口也已经填不满。
自己给自己的工作继续吧。只有一件事算得上正经,写歌吧。
一坐到钢琴前面,装模作样几下,就开始恍惚:那身边是不是该有什么的微笑在的呢?
想着,居然神经质地转头,好像没有的。
那当然是没有的。
该死。
身子弓得收缩起来,到底是胃痛还是别的什么。到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抓过桌上的止疼药,胡乱地灌下去。看着自己的指尖所碰触的杯壁上绕开指印形状的雾气,衬着发白的指尖,用力得没了边际。
这可是不行的。那个人说,让我好好呆着的。虽然我并不想听他的话,我也没义务听他的。
那个人不至于天真到以为自己走了就能让我日子好过一点。谁都不是傻子,谁也都没那么伟大。可是我仍然很烦不断地有人来对他似笑非笑地如此暗示,那些人暧昧地笑,暧昧地形容,暧昧地影射,暧昧地绕圈圈,却没有人带我去中心,包括我自己。
有很多事是想不明白的,尽管我是个喜欢徒劳无功地把每件事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都想清楚的人。
而在这件事上,我完全失败。
越接近真相的时候,我却仿佛越被什么迷瘴所蛊,不能近身。说不清是到底想不明白,还是根本不愿意想明白。
所有的气力和尊严都已经在告别的那一晚透支,连哀求的口吻都已经尝试过,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继续。
既然他故意曲解,我又何必执念。
装糊涂比装清醒容易多了,只可惜装得太像了反而不像了。
重新坐回琴凳前面,单薄地敲打黑白地键,只有一手,甚至不打算用和弦。
不知道谁发明手足这个暧昧的词组,实在太做作。每每在凌晨抚摸自己的脸颊和眼眉的,每每心痛时捂住自己的心口的,每每尝试牢牢抓住每一件想要它不离开的东西的,还不都是这作孽的手么?
那么手足,又是怎样一个暧昧的名字呢?
那只手怎样已经不可知,那么敲出怎样的旋律又能怎样呢?
听着从左手指尖跳转出的音符,撕过一张纸,记下歌词——
I saw things come and go.
I heard people quarrel in low.
Nothing reminds me of you.
When the place is silent and hollow.
You told me you wanna go.
You told me I couldn't follow.
But one thing I forgot to let you know
That I happen to lost me when I lost you.
Now everything is gone.
And I try to keep outta quarrel.
Everything reminds me of you.
In a place where I have to solo.
By the day you did go
By the day you did let go
I should've let you know
That I happen to hate solo when I'm deep in sorrow.
这首歌,就叫 I miss you 吧。
于是转到房间,抱起本本,换了博客的背景。害怕有人看到又希望又人看到似的,灰白色,灰黑色,躲闪却隐藏其间的那三个字:I miss you。
生哥,我想你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