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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汇海"集资诈骗50亿,杨旭 谢飞等20人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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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公告称,犯罪嫌疑人杨旭、谢飞等2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7月24日报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杨旭和谢飞分别是盛世汇海对外宣传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也是投资者口中盛世汇海的实际控制人。而盛世汇海的股东陈焕、股东兼法人刘金瑞则并未出面并在盛世汇海内部担任职务。
盛世汇海官网简介显示,北京盛世汇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立于2013年7月,注册资金1.1亿,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立足北京,目前已经在60多个城市建立起强大的全国协同服务网络。其所属的盛世金控集团创建于2013年,总部设于金台夕照。集团官网介绍称,旗下分公司遍布全国26个省份,注册资本金超过20亿元人民币,是一家涵盖实体产业与金融领域的多元化企业,在国内拥有300多家分支机构,万余名员工。
2015年7月,大连市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发布通告,称从2015年年初至7月,共有36家企业违规发放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其中包括大连盛世汇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属于普通类工商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2015年10月21日,盛世汇海西安分公司铜川分部被依法关闭,铜川市给出的官方解释是: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金融业务许可的情况下,该公司擅自向不特定群体发布理财信息,吸收公众存款,已涉嫌非法集资。
2016年6月,盛世汇海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6年9月1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12起典型虚假广告案例,其中第5起就涉及盛世汇海上海分公司,理由是"内容构成虚假和违禁广告",处以5万元罚款。(本文转
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2017年1月,据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进行时》报道,北京盛世汇海投资管理公司(简称盛世汇海)已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立案侦查,涉案人数超过万人,涉案金额高达50亿元。
2017年4月,据青岛卫视生活服务频道报道,盛世汇海董事长杨旭已经被捕,同时落网的还有好几位公司上层高管,原因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IP属地:河北1楼2017-08-25 15:58回复
    继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董事长杨旭被捕、高管落网,涉案金额超过50亿后,盛世汇海案件又有了新进展:杨旭、谢飞等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目前已进入检察院起诉阶段。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杨旭、谢飞等20人集资诈骗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显示,犯罪嫌疑人杨旭、谢飞等2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7月24日报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


    IP属地:河北2楼2017-08-25 15:58
    回复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档、最高刑罚为十年有期徒刑
      个人:
      扰乱金融秩序(立案标准)——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100万元/100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注意:数额巨大是指:500万元/500人/直接经济损失250万元以上。
      (2)集资诈骗罪——四档、最高刑罚为死刑
      个人:
      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10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100万元以上)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处无期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数额较大(50万元以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1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50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并处罚金。


      IP属地:河北3楼2017-08-25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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