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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联合王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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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8-30 19:07回复
    哦.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7-08-30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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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国家主权
        第一条 匈牙利联合王国为统一、世俗、社会、平等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它确保所有公民不分、籍贯、种族、宗教、社会地位,在王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条 国家主权属于全体人民,人民通过君主来行使这一主权。人民的任何部分和个体,皆不得自行篡夺其主权之行使。
        第三条 君主政体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体破坏君主政体。
        第四条 匈牙利联合王国的官方语文为匈牙利文。
        第五条 匈牙利联合王国尊重、保护所有信仰,任何人不能因为信仰其他宗教而受到迫害。
        第六条 匈牙利联合王国的国旗为红白绿三色旗。国徽为盾牌王冠徽。国歌为《匈牙利的理发师》。表明了匈牙利人民的快乐与自由。
        第七条 匈牙利联合王国全国上下使用匈牙利王币,其他外国货币只有同盟国货币流通。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8-30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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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08-30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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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皇帝
            第八条 由皇帝任命接班人,且如国家混乱皇帝可以复位
            第九条 皇帝乃帝国主权和全体匈牙利人民荣誉和团结的象征,其地位及尊严神圣不可侵犯。
            第十条 皇帝是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和尊重社团协约与条约的保障者,也是人和公民权利的守护者。
            第十一条 皇帝任免内阁首辅大臣。
            第十二条 皇帝任命国民议会首席参政官,并决定议会召开。
            第十三条 一旦国家机构、国家独立、领土完整或国际义务的履行以严重和即刻的方式受到威胁,且宪政的正常运作遭到中断,皇帝有权宣布戒严并直接采取这些情形所要求的措施,并且有义务将这些措施通告全国。
            第十四条 皇帝为帝国皇家武装部队的最高统帅,并任免皇室统帅来代替其统帅军队。
            第十五条 皇帝有权代表匈牙利联合王国向其他国家宣战,并负责谈判及批准条约。
            第十六条 皇帝授予爵位、勋章及其他荣典,并有权收回爵位,保证爵位的合法继承,保护皇族的荣誉。
            第十七条 皇帝颁布敕令,敕令具有宪法性质,皇帝保证司法权利的公平原则。
            第十八条 皇帝受宪法保护并受其约束,皇帝只对匈牙利人民负责。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8-30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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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d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8-30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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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人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 皇权凌驾于一切之上,皇权乃是人民和国家的意志,是君主同人民的自然契约。皇权保障人民的自由与平等,保障人的自然与不可战胜之权利。
                第二十条 皇权存在于一切政体,是无形而强大的力量,保障人民自由与平等的君主被视为皇权的自然行使者。
                第二十一条 人人生来并有权保持自由与平等,社会区别必须基于普遍福利。
                第二十二条 自由在于能够做到不损害他人的事;因此每个人行使自然权利的仅有限制,乃是保证社会其他成员享受平等权利的限制。只有法律才能规定这些限制。
                第二十三条 法律仅能禁止对社会有害的行动。任何未被法律禁止的事务皆不得受到阻碍,任何人不得迫使被命令做法律所未命令的事。
                第二十四条 法律象征皇权表达普遍意志。所有公民有权亲自参与法律之形成。不论是保护抑或惩罚,法律面前必须人人平等,根据其能力,拥有相同的权利获得荣誉,职位和雇佣;区别只能基于道德和才能。
                第二十五条 除非根据法律以及其他规定的程序,任何人不得受到诽谤,诽谤和滥用权力者必须受到惩罚;但对于法律的审判,每个公民必须立即服从,抵抗使之有罪。
                第二十六条 法律只能制定那些严格与明确必要之处罚,且除非在错误行为发生之前即制定、颁布并合法运用法律任何人皆不得受到惩罚。
                第二十七条 除非被宣布有罪,每个人必须都被假设无辜;如对一个人的判决绝对必要,那么判决前并非绝对必需的任何严厉对待,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禁止。
                第二十八条 只要其表达并为扰乱皇权所建立起来的公共秩序,任何人不得因其见解而受到恐吓。
                第二十九条 思想和见解的自由交流,乃是最宝贵的人权之一;因此,除了根据法律决定的情形而必须为这项自由的滥用负责,每个公民皆可自由言论、写作并发表。
                第三十条 对人和公民权利之保障,要求皇权之存在;皇权的存在乃是为了所有人的福利,而非君主贵族抑或受委托者的特殊利益。
                第三十一条 只要一个国家的公民权利未获保障,那么社会就缺乏真正的皇权和一部宪法。
                第三十二条 在所有领域内,法律为女子保障了和男子同样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任何人因其为自由的活动而受到迫害,皆有权在领土内获得避难。(依情况而定)
                第三十四条 对于全国性灾难所造成的负担而言,宣布所有匈牙利人的团结和平等。
                第三十五条 皇族的特殊地位在于其家族对匈牙利联合王国作出的巨大贡献,他在权利上同每个公民平等,并且有义务在皇家武装部队中服役,任何皇族因为良心的理由拒绝提供涉及军事的服务,可被要求从事行政服务代替之。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7-08-30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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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8-30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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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制宪会议及法律
                    第三十六条 制宪会议制定法律,它是我国的核心机构,在戒严或宪法无法发挥作用时,它应该代替参政院和内阁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 制宪会议由皇帝,,一名内阁首辅,一名内阁次辅组成。两名国务顾问
                    第三十八条 皇帝为终身的制宪会议主席,任免制宪会议成员,所有成员对皇帝负责。
                    第三十九条 国务顾问应由无职务的匈牙利公民担任,负责提出法律和政策性意见;内阁资政有前任内阁总理大臣担任,特殊情况时国王任命其认为有能力担任此职务者担任之,负责指导内阁工作;国务委员由内阁总理大臣提名的国务大臣担任或者由总理大臣本人兼任,负责就法律和政策性意见的可行性、普遍性提出观点。
                    第四十条
                    法律应建立有关以下事务的调控:
                    公民权利及基本保障;国防为保护公民和国家的责任;国籍、个人地位和法律能力、婚姻、继承和赠礼;决定罪行和过失及对其施加的处罚;对私有财产的基本保障,对公务人员和军事人员的基本保障。
                    法律应建立以下事务的基本原则:国防的普遍组织;社团的自由管理;教育;民事和商业责任;有关雇佣、工会和社会保障的立法。
                    第四十条 制宪会议制定法律需内部达成一致,并得到内阁总理大臣的副署。
                    第四十一条 制宪会议制定法律和调控政策需尊重公民意见,建立提案处接受公民提案。
                    第四十二条 如果任何人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内阁及军队的侵犯,都可以通过递交请愿书的方式向制宪会议提出。后者也可以在无人请愿的情况下采取行动。制宪会议保证国家行政和军事部门尊重人和公民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 制宪会议有权起诉其认为触犯法律的人,公布证据,通过内部讨论决定其是否有罪并宣布、执行。
                    第四十四条 制宪会议有权经过内部讨论撤销内阁制定的法规,并作出解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8-31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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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趣


                    IP属地:吉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5-01-04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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