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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04=玹容=原创=回忆他的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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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文学杂志专栏体 / 郑在玹视角自述
*涉及人物死亡 请勿上升真人
【补档1】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7-09-04 00:04回复
    *
    编者按:此文章为本杂志「仲秋」专栏特邀作者郑在玹先生为纪念其爱人李泰容先生所作。
    今天早晨院子里的花开了,一大片天蓝鼠尾草,味道浓郁得叫人晕眩——也许是我不胜香气的原因。而不得不夸赞的是,院子一角有这么处景儿,实在叫人心情大好。
    天蓝鼠尾草的花很小,一点一点的,不像大型花卉那样多是冲击性的美,它的美需要人去自行咀嚼。我自然被吸引,好看得我在旁边驻足欣赏了半日都不曾察觉,再抬眼,已是烈日高照。
    那是我与泰容去年一起种下的花。一年过去,它们在今天这个有些微妙的日子盛放,这其中巧合不知如何解释。
    我采了足够成一束的花,准备傍晚给他送去。
    我本不想再写他,怎讲,我这个人做事总是推翻重来,在这件事情上好像也没能逃脱。不想打扰他安眠,因此决定以后无论什么场合都不再提及他。但是今天,今天好像没办法遵守这个诺言。
    不知道这篇文章篇幅会怎样,但我还是拿起了笔。
    我与泰容相识多年了,要说第一次见面,那应该是我们彼此都可算是青葱少年的时候(泰容总说他自己是永远的青葱少年,我在这里借用一下这个词)。初一开学是第一次见面,此后直到高中毕业的六年间都在同一班级,最令人惊讶的是甚至大学都在同一院系。泰容在高二分班时对我说,如果这次咱俩还在一个班,那就是命里带来的孽缘。不巧,他一语成谶(1),我们两人就真的始终都在一起,生命大半时间都相互交叠,像一条永无尽头的悠长射线。
    说起来,如果要在这段时间内选取一个节点命名为“郑在玹和李泰容正式成为朋友的那一天”,大约是在初二上学期,我没记错的话。因为初一时的我们……关系并不很亲近。关于这个问题,我和泰容争论过不下十次。他说是因为我总是板着个脸,我说是因为他在第一次见面时不和我搭话。我们两个争执起来的样子用“老牛抵角”来形容大概最为贴切,双方都固执到莫名其妙。
    不过泰容从未向其他任何人提起过这件事,因为这是专属于我一个人的笑柄——每次我惹了他或是我让他吃了瘪,他总是会先酝酿一阵子,然后冲我大笑着,学我那时的奇特表情。他一般都是双手叉腰,身体稍微向我倾斜,面上故意扭曲五官,之后扭捏半天,自己破功笑到肚子痛。
    说实在的,他那样子虽然很欠揍,却也很珍贵。
    那是我现在再也不得见到的笑容。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7-09-04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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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竟然有些羞耻,这是我第一次写文章写到肚子饿。刚刚去厨房煮了一碗泡面,撕包装袋的时候看到流理台上摆放的一溜小瓷偶,心下不禁柔软。那是泰容放的。这栋房子刚刚装修好的那天,他拒绝了我跟随他一起的请求,自己从装饰市场背着大包小包回来,在家里摊了满地的小玩艺儿。地板被各种小东西铺满的场景的确十分具有冲击力。我问他,“你是要去摆地摊吗?”,泰容认真地回我,“不,这是要摆在家里的做装饰的。”。
      我以为自己耳朵出了问题,“你说什么?”
      “我说摆在家里!”泰容边说着边抱起一堆我不知道是猫还是狗的总之是动物状的小摆件,开始往镂空柜子上一个个放。从客厅到厨房,从厨房到卧室,再到最后的阳台,要不是最后我给收拾干净了的话,这个家很可能就要变成跳蚤市场——看着他完成一项大业最后却是满面愁容,我很自觉地去把那些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东西给悉数拿了下来。当然在泰容的强硬手腕下保留了厨房的一溜瓷偶、客厅的一个迷你景观和卧室的两只小熊。
      后来那些小玩艺儿丢的丢、扔的扔,现在已经不剩几个了。
      泰容对于“体积小”一向有着很奇怪的执念,小挂饰、小摆件、小型犬……诸如此类,他都爱得要命。不过他唯一不喜欢的是小猫,虽然我常说他这人性子像猫,而他总是反驳我说“这叫同性相斥”。
      我们两人的住处也是小小的,郊区的一栋二层小楼,大约五年前建好。那时我本科毕业,早已开始写作生涯,而泰容在努力准备考研。我俩当时攒了一些小钱,再加上本科四年间父母给的钱剩下的那部分,泰容说想要造一栋自己的房子。我们在出租屋里精打细算好几天之后发现这个想法不是不可,几经周折又相中一块好地,泰容十分满意,实地考察之后当场和原屋主人签了协议买下来。
      走在回家的路上,泰容一直难掩喜色。我一看,暗叫不好,每次他一露出这样的表情又遮遮掩掩的,那必定是背着我干了什么大事。
      “你干什么了?”
      泰容突然停下来,肩膀微微抖动,憋笑憋得很难过,然后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沓子纸在手里晃来晃去,大笑出声:“我和屋主人签协议啦!”
      我大惊:“咱们今天是第一次来,还没把细节看一遍啊!”
      “我难得遇到这么喜欢的房子,不买会后悔一辈子哎。”他认真地说,“再说我看他人不坏,挺好的,应该不会打马虎眼。”
      我真是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记忆中的泰容很爱笑,好像不管什么事情,只要笑一笑就全能挺过去似的。他这样的性格得益于良好的家庭氛围。我们都以朋友的名义互相拜访过对方的父母,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泰容的家人们。正直的父亲,温柔的母亲,以及一个有着典型长姐形象的姐姐。我曾对泰容说,羡慕你有这样的家庭,这是我最喜欢的家庭成员相处方式。
      而泰容对我说,你也是。
      后来我想过很多次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也许是他同样羡慕我的家庭,又或许有着别的什么含义。直到有一次我们两个例行深夜谈心,他点了小夜灯,坐在床上抱着抱枕,眼神充满憧憬的样子显得真实又错乱。
      他说,羡慕你有严苛的父母。
      我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二人一个传媒学院出身,一个经管学院出身,不知是怎样的物理碰撞才生出这样对文学一片痴心的我。因为学识较广且一直教书育人的关系,他们两个看上去的确比其他人要更为谨慎且规矩。泰容指的大概是这点。
      我向往泰容家的温柔,而泰容向往我家的严苛。私以为这都是我俩潜意识的喜好,因为我本人与温柔毫无关联,泰容亦与严苛二字丝毫不搭边。如果二者颠倒一下,倒还有一些值得肯定的地方。
      该怎么定义,可能拥有某些东西的同时就会缺失另一些。譬如泰容,他有温柔的性格和美丽的外表,却缺少了最重要的——强健的体魄。他的体型虽然不是病怏怏的豆芽型,但也十分瘦。高二是我人生目前为止身体最健硕的时候,那时的我大概,也许能一胳膊扛起他。正因如此,泰容一直没什么机会参加校内运动会,能走个方阵已经是最佳待遇了。毕竟他体弱多病(不对,算不上'多',但也不少),大家都视他为水晶一般捧在手上。
      迟钝的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是在高三下学期。
      本市气温一向变化多端,那年也没能逃过这奇异规律。暴雨的前一天炎旱异常,粗心大意的我俩都没记着看天气预报,信心十足地认为那天还会是明朗天气,于是双双把雨伞丢下去上了学。到放学时大雨凶恶从天而降,砸得地面啪啪作响,我把手从窗户伸出去感受,到现在都记得那深刻的疼痛感。泰容从不在意这些,他一把拉住我的手,表情十分真挚,他问我要不要就这么冲出去。我说他疯了。
      “淋雨很好玩啊!”他跃跃欲试,“好想试一试,我还没有淋过雨!”
      我记得他眼睛里闪着期待的光,我被那期待打倒了,想,泰容从未越矩过,他一直作为一个乖孩子活得十分规矩,那就这一次,以后再也没有了。于是我抓住他的手腕,我们两个傻瓜,在所有人的目光洗礼下一猛头扎进雨中,雨水击打肉体的声音盖过了身后人的惊呼声,泰容笑得十分开心,到校门的时候反过来攥住我的手,跑在了前面。我想这是他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
      的确疯狂。跑到一半的时候我们路过一个公交车站,泰容无力地要拉我过去,意思是想休息休息。他扭过头来我才发现他的脸色苍白得吓人,我心里猛地一沉,心想坏了,他怕是淋病了,赶紧扶着他走到车站的遮雨棚下,抹了抹他脸上的雨水。我问他怎么样,他说在玹,我好像要烧起来了,然后整个人一软,倒向我怀里。我吓坏了,扶他起来,还好他意识尚存,能堪堪站立。我把校服脱了拧干净水披在他身上,从书包里面拽出最大的那本练习册盖上他湿透的头发,我说我们再走一会儿,再走一会儿就到家了,他虚弱地点头。我至今仍记得我当时有多么恐慌,一度以为他就要死在那里了,我的眼泪都快被逼出来。他话都没法说半句,走出车站的时候我甚至觉得雨每砸在他身上一次就夺走他一点生命,我触碰到他的胳臂都是滚烫无比,于是我拼尽全力护着他回到距离最近的我家,最后站在家门口的时候我呼吸都变得困难了。我爸妈一见我俩,也惊得没了半个魂。我爸放了热水让泰容泡了一会儿,而我妈给泰容爸妈发了短信,得到的消息是泰容家因为住一楼,水淹了半米高,人没法走出家门,于是拜托我们暂时照顾泰容。
      我看着在我床上沉沉入眠的泰容,心里竟然有些庆幸。
      但之后的情况不容乐观。泰容连续高烧,我几乎一夜没睡,最后实在困得不行了趴在他旁边昏昏入睡,凌晨五点被泰容难受的呻吟声惊醒,才发现被子完全是潮的,他的汗把它浸得半湿。我冲到我爸妈房间,叫睡眼惺忪的他们把泰容送到医院。爸妈没有同意我跟着,只是让我在家休息一下再去上学。我那时候天都要塌了,心里想的只有陪在他身边,然而我是不敢违抗我的父母的,于是只得怀揣惴惴不安的心拖完这一天的学习,回家的时候从未那么焦急过,一心想着快点,再快点。
      到家,我看到空空荡荡的床。我问父母,泰容呢?
      “送回家了。还好,不是烧得很严重,不然就要住院了。你们两个,当时是想了什么才会发这样的疯?”
      我感受得到父母隐隐约约的责备,意料之中的情绪十分低落。是我做错很多很多,他这场病,都是因我而起。
      转过这一天,泰容没有来上学,他还在家中恢复。我想再过一天应该就能见到他了,于是满怀希望。果不其然,第三天他背着书包出现在教室,气色好了很多。
      “完全好了吗?”我问他。
      “好很多啦,只是不能剧烈运动。”他说着,一只手放在书包带上,“你看,我都可以单手提起书包!”
      我知道他是为了不让我感到内疚。他还是这么温柔。
      后来我一直尽力护他周全,在学校也好,周末或长假一起出行也好,我都注意不要让他受伤或是怎样。泰容笑我像个老妈子,过分紧张。而我只是对那天的经历十分畏惧,每每想起,不禁胆寒。
      那时我年轻,我们都很年轻。自后几年的安稳表象蒙蔽了我的双眼,让我自以为有足够能力保护泰容免于一切天灾人祸。只是造化弄人,直到一年前,车祸的魔爪伸向泰容,并摧毁了他。
      我亦不再相信童话。
      我想我不应该再写下去。
      泰容是个普通的人,他这一生都很普通,淹进人海里都再找不回的地步。他的死亡也如时间流逝一般寻常得叫人无法挑出半点异处……不,而我——而我又有什么资格说这狂妄话呢?我平淡的人生所有熠熠生辉之处都难逃他的存在。对我来说他绝不是用“普通”二字便可草草形容的,他是我人生近三十年来最美丽的珍宝,是我曾用尽全力藏在怀里想要独占一生的挚爱。而今,我竟也可耻地算是做到了这一点,实现了我对他本人都羞于开口的愿望。
      我今日于此情难自已,写下这些叫人看了发笑甚至耻笑的词句,不是为了炫耀我拥有过的美好爱情,只是为我迟到多年的幡然醒悟而忏悔。泰容生前我不勇敢,我与他的关系除我二人再无第三人知晓,而他不曾对此抱怨半分,他始终以他温柔的心包容我的所有锋利与不堪。我感激,也只能感激,因我无法再向他传达我的谢与爱。这些言语字字拙劣,我将每个字落在纸上的时候都感到惭愧不已:再不能听到的话,错过之后表达出来,又有什么用呢?即便我真的悔恨,也难以弥补造成我与他二人自此天人永隔的这一道丑陋巨壑。
      我与他十三岁时相识,如今我们都年近三十,勉强合乎我苍白的标题。说是回忆泰容的半生,事实上,是回忆我们二人的半生。我与他人生对半切割,彼此拿走一半用自己的血肉填满,因此有一人离开时便撕心裂肺……我不敢再说自己有多么心痛,我怕他的在天之灵会因此不安。所以,泰容,吾爱,愿你在天堂的日子今后永远顺遂平安,卑劣的我在此做了无用功,只期望我百年后能有幸走入天堂,并与你相遇。
      我想那时的你,还会是个少年,像以前最平常的那样,也许以笑迎接我,也许以拥抱。
      黄昏了,我要就此搁笔,去给你送一束新花。夕阳很美,只是我坐在窗前不能见它全貌,待会儿行车时若是能一睹风采,便是十分幸运了。
      2027.7
      于李泰容忌日 郑在玹作
      END.
      (1)作者注:一语成谶 意为【一句(不好的)话说中了。就是“不幸而言中”(不吉利的事情,诅咒别人似的)。】此处类似化用 意指对“孽缘”二字的调侃 请勿被误导。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7-09-04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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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7-09-04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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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棒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7-09-3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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