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是工商体改------市场管办脱钩分流出来的一个怪胎。在我们河南省有几种叫法:郑州市市场发展局、固始县市场发展局、开封市市场发展局、新乡市市场发展局、项城市市场建设管理局、信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等等名称。不管叫什么名字,性质都是事业单位(没有执法权)。唯一的区别在于:有的地方是财政全供;有的地方是财政差供;还有些地方是自收自支。河南省大部分县、乡两级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从2001年与工商局分家成立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运作来看,呈现出以下几种症状:1、人员多、底子薄。2、自建、联建农贸市场无经济能力,导致服务收费无对象,市场工作人员工资发不掉,系统职工生活苦不堪言,人员思想涣散极不稳定,多次大规模集体越级上访,给政府和社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3、除中心机关仅靠县财政拨款勉强能正常运作外,乡镇基层市场管理所几乎处于办公无地点、职工无工可作,系统长期处于瘫痪状态。4、更为重要的是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没有执法权,既使是管理国有农贸市场和受政府委托管理马路市场及骑路市场,由于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没有执法权,往往在工作上显得非常被动,经常处于极为尴尬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