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宽甸县永甸镇太平村三组村民,由于永甸镇主管新农保工作人员失误,我的新农保保费交了以后没有给我录入信息,在我多次找到镇里以后才给我补录了信息,次月给我卡里发了85块钱新农保的养老钱。但是由于他们工作失误,导致我符合领取条件后18个月没有领到钱,我找到当时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她态度蛮横,说这18个月的钱没有了,她不负责。可是这个责任谁负责?找到镇里,镇里一拖再拖,找到县里,县里让我回去找镇里,互相推诿。我一个普普通通老百姓真不知道找谁去说理啊!请大家帮忙想想办法,我应该怎么解决这件事情!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