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管理”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以外的管理人员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如团委、科协、妇联等人民(群众)团体,因其使用行政编制,但无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还有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此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比如档案局、史志办、渔政监察大队、城管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金融办、旅游局、关工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社保局、供销社等等,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员一般没有行政编制而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和公务员没有区别。目前来看,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凡进必考”政策的实行,参公管理和公务员几乎没有实质区别,但是具体到各省市有不同的政策。如有的省份允许参公人员和公务员相互交流,有些省份则暂时不允许逆向交流,还有部分省份是有条件交流,比如符合学历、年龄、进入渠道等多种条件下可以直接交流到有编制空缺的党政机关。目前《公务员转任规定》正处于调研阶段,还未成形,暂时还没有统一的关于公务员转任(含参公人员转任)的统一具体规定,但是此项规定出台已是大势所趋。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1]
中文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含义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人员
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编制类型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机构
具有部分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来由
随着机构改革编制压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行政编制从严控制,且只减不增,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分配的行政编制很少,所以就有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严格而言,所谓参公管理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编制形式,而是指事业单位的一种人员管理方式。就目前而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审批单位一般为省级公务员管理机构,党委口为省委组织部,政府口为省人社局公务员局。
待遇
参公单位一般是公务员单位的下级单位或者执法机构,工资待遇和公务员一样,都是财政全额拨款。说明:参公人员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完全按照公务员进行管理。一般通过省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招录考试(省级公务员统一考试)进入到公务员队伍的,在本省内均具有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1]
中文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含义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人员
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编制类型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机构
具有部分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来由
随着机构改革编制压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行政编制从严控制,且只减不增,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分配的行政编制很少,所以就有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严格而言,所谓参公管理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编制形式,而是指事业单位的一种人员管理方式。就目前而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审批单位一般为省级公务员管理机构,党委口为省委组织部,政府口为省人社局公务员局。
待遇
参公单位一般是公务员单位的下级单位或者执法机构,工资待遇和公务员一样,都是财政全额拨款。说明:参公人员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完全按照公务员进行管理。一般通过省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招录考试(省级公务员统一考试)进入到公务员队伍的,在本省内均具有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