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业学位修订的部分内容:1.补考成绩由补考卷面成绩和上学期平时成绩按比例折算。2.体测:体测成绩不到50分按结业处理(有医院证明且申请通过除外)3.不得授予学位:毕业时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最低选修学分内)加权成绩70分以下;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且留校察看。(原重修四门及以上课程规定删除)4.返校考:本科结业后,在最长学习年限内(高中起点六年,专科起点三年)返校考试合格可换发毕业证。比如:在校四年未获得毕业证,毕业后的两年内,返校报名参加考试且合格,重新补授毕业证。5.“刷分规定”:每学期不超过六个学分(不超过两门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