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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文】虚无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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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螃友好 这里是喜儿
怎么说呢……这个短篇应该是做梦做出来的吧
昨天晚上做了个很迷的梦 很奇妙也很清晰 就干脆写成了一篇不知算是什么文体的玩意
没有任何想表达的意义 也没有任何深层的条理和逻辑 一句话就是“这种没啥意义的剧情写出来还真是对不起”
不过个人觉得看这种文章的好处就是不需要动脑子 加之它实在是太短了 只有两千多字
所以……希望看官们喜欢吧
恋酱女主自然是恋酱镇楼


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9-23 14:51回复

    听个故事吗。
    看来你也不反对……我就开始讲了。

    这个故事的主角呢,是我的一个朋友。精精瘦瘦的,话很少,发起呆来可以气死人,几乎是掉进人堆就没可能再捞出来的那种类型。他很害羞,也正因此交不到什么朋友,我能成为为数不多的几个能跟他说话的人之一,似乎是件难得的事。
    这样一个内向的家伙,没有任何的心灵寄托,打发时间的事情似乎只有发呆。
    直到某一天,他看见了鬼。
    ……好吧,说是鬼完全不恰当。说实话,要是见鬼就能让他能像那天一样话匣子大开的话,我倒是也想亲眼见识一下这是个什么样的鬼。
    在他那天的叙述中,我得知他见到了“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
    一名有着灰绿色头发,戴着圆顶黑帽,穿着黄绿色哥特风格装束的女孩子——当然,作为一个平常不怎么练习说话的人,他的原话不可能这么精炼。我在他那近半个小时滔滔不绝天花乱坠的描述中,大概浓缩出了这么一个形象。
    他那天突然就跑来告诉我,他在发呆的时候见到了她。
    不知那个女孩子是什么时候跑进他家的,但据他所说,看见那个女孩子就在眼前的时候,他不知为何居然一点都不害怕。
    意识到了她的存在之后,那家伙居然开始向她搭话——主动向别人搭话,这种事在他身上发生的可能性,绝对不会高于在亚马逊雨林被一头北极熊压死的可能性。
    他问了她的名字,问她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她却始终只是静静地笑着,一言不发。于是,他也干脆就闭上了嘴,静静地跟她对视。
    回过神来的时候,女孩子已经不见了。这个时候,那家伙才表示出了一个正常人该有的表现——紧张,恐惧。但除此之外,我总觉得他当时的感受应该不止这么简单。要问原因的话,平常的“见鬼”是不会导致话匣子大开的,之前也说过。
    ……所以说,他原来也是个有感情的家伙吗?

    在那之后约莫有四五天吧,他再也没见到那女孩子。
    但他一直在研究能看见那女孩子的方法——相信你也注意到了,这个女孩子有着与一般人不一样的体质和存在方式。也就是说,她不是人类。
    没能再见到她,那家伙越来越心急了。他的性格就好像几天之内完全转变了,虽说是从一个不好的性格转变成另一个不好的性格,但不管怎么说,开始主动说话总能算一件好事吧。
    以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为代价,他的确开始主动说话了。他一直坚持不懈地寻找着能再次看到那个女孩子的办法,因为他相信,那个女孩子一定一直在他身边,从未离开过,只是他看不见罢了。
    要不,跟他的家人提议一下,带他去看看神经科?我当时不免有这样的想法。
    就在我决定给他的父母打电话的时候,那家伙又一次找到了我,激动地告诉我他知道该怎么做了。他说,只要他冥想,进入无意识的状态,就能感受到她的存在,就能看到她耐心地和自己对视。
    得,这样一来我更想给他父母打电话了。只有在无意识状态下才能看见的东西,如果放在上个世纪说不定还能用来唬一唬别人,但我可是完全不相信人类以外的东西存在的。
    他见我不为所动,也就没了继续讲下去的兴趣。不过他又告诉我,女孩子告诉了他她的名字。
    古明地恋。

    古明地恋,古明地恋!他甚至给自己的妄想起了名字!而且这个名字是如此的滑稽,甚至让人在想笑之余又感到一丝可怜。
    我觉得,无论是古明地恋还是只有冥想才能看到都是无稽之谈。
    但是我从来没见他心情舒畅到这种程度。

    心情舒畅好像也是一种幻象。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发呆的时间并没有比认识古明地恋之前少,反而变得更多了。甚至现在的他,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会发起呆来,有些时候还会对着空气说些没人听得懂的话,然后傻傻地笑。
    俨然一个疯子。

    然后啊,在某一天,他突然跑来跟我说他爱上她了。
    我说那好啊,不过我看不见她,告诉我也没用啊。
    这句话好像一下子就戳中了他的痛处。他一言不发地掉头,离开了我的家。
    现在想来,这个故事的结局是不是我说的那句话造成的呢。

    自从那天我泼了他一盆冷水之后,他越发变得爱发呆了。不,比起说他“爱发呆”,说他变得“只会发呆”更确切。他再次变得沉默寡言了,而且脾气也慢慢地变了回来。唯一的不同就是,他时常会看着空气傻笑。有点可怕。
    不过这种情况持续也没多久。那天他又苦着脸跑来跟我说,古明地恋要回家了,她姐姐正在叫她回去。
    我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那她如果答应,你可以跟她一起回去嘛。
    他说,但我不知道她住在哪啊。
    我哭笑不得,那你去问她啊。

    他当天下午又兴奋地跑来了,他说古明地恋住在的是一个叫幻想乡的地方,而且她答应让他一起去。
    居然把这种话告诉我,弄得我又想气又想笑。于是我问他,那怎么才能搬到幻想乡去呢?
    他说,只要让外界的所有人都忘掉他就好了。

    所以,他这一趟是专门来杀我的。


    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9-2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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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并没有杀掉我——很明显,他那样的人即使拿着一把水果刀,打过我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的。
      我挂了彩,胳膊被他戳了一刀。不过与此相对的,他……被我杀了。
      然后呢,因为害怕被人发现,我选择了逃跑。我也很穷,值得留恋的人和事几乎完全没有。于我这样的亡命徒来说,这反而是件好事。
      十一
      转眼间,已经有二十多年过去了。永无止境的逃亡,让任何人都没有再记住我的名字。
      我自己也忘了。
      不过,我……受到了那个地方的邀请。那个好像是叫幻想乡的地方。而且收到了邀请函……还挺正式的。
      这就是说,他告诉我的一切都是真的吧。同时这也说明,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人记得我了。
      好像也不错?
      反正按照邀请函所说,距离离开的时间还有十分钟,所以我写下了这点东西。也算是我曾经存在过的证明吧,反正不会有人看到它。
      我已经感到有东西正在拽着我的脚了。
      啊,顺带一提。递给我邀请函的,是一名有着灰绿色头发,戴着圆顶黑帽,穿着黄绿色哥特风格装束的女孩子。
      【终】


      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9-2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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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里来的,支持


        IP属地:卢森堡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09-23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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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你写的文,我古明地恋只想把帽子送给你.jpg。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9-23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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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eepy…pasta?!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9-23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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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谜,我很喜欢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7-09-2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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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稿要紧,这就随便扯东扯西凑个三两字的读后感吧。
                一句话,结构胜于内容。通过大量分段来凝造恰当的意境,这可以说是文章的亮点所在吧(虽然我觉得有点意识流的风范
                我觉得ok,最起码我有些给甜到了。角度合适,选材独到,且节奏把控的很好。作为一个2000出头的微小说来讲,已经能够说是不错了。
                要说问题,最后的转折太过突兀了。一没有铺垫,二不太恰当,感觉意犹未尽比说透来得更好。
                啥群啊我咋不知道(划掉)


                IP属地:北京8楼2017-09-23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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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不错(
                  以及以前好像看到过类似的,(幻想乡志异?不记得了)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9-23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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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啦


                    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9-24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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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啧,网络中断什么的…我还以为又一个我一样的零回复作者
                      文章比较平白,杀掉认识自己的所有人什么的…那个家伙怕是把自己一家人杀了个精光,还有最后本文的主角,即便进入幻想,不冥想进入无意识状态大概也是发现不了恋恋的,意思是这货已经变得不怎么正常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9-24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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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7-09-24 00:50
                        收起回复
                          看完之后。。
                          算了还是睡觉吧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7-09-24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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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境的渊源给了这篇文章“意识”的色彩,尤其是在突转过后。
                            任何从梦从形式转化为文章都具有一个语言诠释的过程,在这个理解过程中梦的形式也被丰富化。如果不同的地方进行丰富化的话,文章在不同的地方也具有不同的厚度。而本文从这种切片一样的视角来看,前面会厚一点,后面会浅一点。对于梦的质感这种风格的传达来说,较浅的和不可思议的厚度是很有益处的。从这种角度进行诠释的话,本文前一部分相当具体的对恋、对我自己心情的描写似乎就没有什么必要了。前面好像是一篇叙事的文章,到最后却突然变成梦的文章,就会显得稍微不足。
                            如果我们把梦作为视域进行理解的话,本文确实有梦的风格,文笔、结构的构造也达到了这一点。这是可以欣赏的,连同本文那种你知我不知的气氛一起。然而梦除了这种轻、奇的感受以外往往还会有一种光怪陆离的丰富感。尽管丰富和轻两种印象可能会有些矛盾,但是把很多黄油抹得平一些不就可以达成这种效果了吗。


                            IP属地:福建15楼2017-09-25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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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为何你的这个文有种读某篇国人写的克苏鲁同人的感觉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7-09-25 20:43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