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党政机关本周又不放假,据说,双节也不放假。当然,这不是初次,也不是南郑独有现象,年初,市委市府曾联合发文,勒令公务人员半年内不休假。
其实,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公私企业,以及农民,都有忙不过来的时候,偶尔加班,实属正常。但是,企业员工加班有加班工资,农民农忙抢收抢种,能享受到丰收的果实,包括耕牛,农忙时干活多还能额外吃些精饲料,而公职人员加班,有谁给一毛钱?不少公务人员,倒在了工作岗位上,说好听一点,叫因工旬职,说直白点,该死,因为拿了—份薪水,该干,那么,象佛坪县一工会付主席,周未加班,牺牲在了扶贫的路上又该怎么说,烈士?因公旬职?还是迫害致死?
年初,《人民日报》曾发文批评任意加班现象,劳动法也明文规定,公民有以法休假的权力,如需加班,应付三倍加班费。而到了下面,领导脑壳一拍,嘴吧一张,加班!还分文不给,把下属当奴隶使唤,这算不算知法犯法?算不算滥用职权?难道法律是专门让领导来违反的?
长期,无限度的加班,合法吗?合情吗?合理吗?
以法治国,以德治国,任重道远!!!
其实,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公私企业,以及农民,都有忙不过来的时候,偶尔加班,实属正常。但是,企业员工加班有加班工资,农民农忙抢收抢种,能享受到丰收的果实,包括耕牛,农忙时干活多还能额外吃些精饲料,而公职人员加班,有谁给一毛钱?不少公务人员,倒在了工作岗位上,说好听一点,叫因工旬职,说直白点,该死,因为拿了—份薪水,该干,那么,象佛坪县一工会付主席,周未加班,牺牲在了扶贫的路上又该怎么说,烈士?因公旬职?还是迫害致死?
年初,《人民日报》曾发文批评任意加班现象,劳动法也明文规定,公民有以法休假的权力,如需加班,应付三倍加班费。而到了下面,领导脑壳一拍,嘴吧一张,加班!还分文不给,把下属当奴隶使唤,这算不算知法犯法?算不算滥用职权?难道法律是专门让领导来违反的?
长期,无限度的加班,合法吗?合情吗?合理吗?
以法治国,以德治国,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