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县公安局缜密侦察、果断出击,成功侦破一宗涉案金额461.78万元,参股人数达46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为该局在“云端2017”涉金融领域犯罪专项行动的战果上又添上了亮丽的一笔。
2016年12月,涉县警方接到群众孙某报警:2013年8月,其丈夫张某经过涉县人赵某兰介绍,在河北信能投资有限公司涉县咨询处存款5万元,现该公司去向不明,投资本金分文未收回。之后,涉县警方陆续接到群众报案,所投资金均流向该公司。警方根据群众报案分析,该公司极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此,涉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县局经侦大队尽快立案查处,将群众损失降到最低。
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令后,立即抽调精干精力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工作。专案组人员经对大量涉案材料及相关线索进行梳理、研判分析,基本摸清了该公司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实。
经查实,该公司董事长为石某,为了给自己的企业筹集资金,2013年1月29日,成立了河北信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邯郸市邯山区,法人代表王某。
2013年春节,王某通过其爱人认识了涉县人赵某兰,并介绍其加入该公司。后经石某同意,王某等人在涉县设立咨询处、代办点,赵某兰被任命为涉县代办点的负责人,负责该公司在涉县吸收资金业务。在没有任何金融资质或金融机构的许可下,王某、赵某兰以代办点为依托,通过公开宣传、专人讲解等方式,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从2013年4月到2014年7月,共吸收参与人46人,非法吸收存款461.78万元。
经警方多方侦察,固定证据,查实石某、王某赵某兰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专案组民警果断出击,于2017年05月08日,2017年05月23日分别将犯罪嫌疑人赵某兰和王某抓获归案,二人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均已被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石某现在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6年12月,涉县警方接到群众孙某报警:2013年8月,其丈夫张某经过涉县人赵某兰介绍,在河北信能投资有限公司涉县咨询处存款5万元,现该公司去向不明,投资本金分文未收回。之后,涉县警方陆续接到群众报案,所投资金均流向该公司。警方根据群众报案分析,该公司极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此,涉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县局经侦大队尽快立案查处,将群众损失降到最低。
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令后,立即抽调精干精力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侦查工作。专案组人员经对大量涉案材料及相关线索进行梳理、研判分析,基本摸清了该公司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实。
经查实,该公司董事长为石某,为了给自己的企业筹集资金,2013年1月29日,成立了河北信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邯郸市邯山区,法人代表王某。
2013年春节,王某通过其爱人认识了涉县人赵某兰,并介绍其加入该公司。后经石某同意,王某等人在涉县设立咨询处、代办点,赵某兰被任命为涉县代办点的负责人,负责该公司在涉县吸收资金业务。在没有任何金融资质或金融机构的许可下,王某、赵某兰以代办点为依托,通过公开宣传、专人讲解等方式,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从2013年4月到2014年7月,共吸收参与人46人,非法吸收存款461.78万元。
经警方多方侦察,固定证据,查实石某、王某赵某兰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专案组民警果断出击,于2017年05月08日,2017年05月23日分别将犯罪嫌疑人赵某兰和王某抓获归案,二人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均已被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石某现在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