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在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127条规定将以法律保护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安全,如Q币、网游装备、账号等都在保护范围内。
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第127条明确提出“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络虚拟财产指包括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能为人所拥有和支配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受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包括在网络软件使用中所留数据、网游账号、装备以及虚拟货币等。
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长王轶表示,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等作为新的财产类型的代表,其重要性日益凸显,未来,以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为代表的新经济形态将会深刻改变人类的生活和生产。将虚拟财产保护编入民法总则,是适应时代需求的调整和改变。
在此之前,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并不少见,解决方法多是依照虚拟财产折合现实货币,再以诈骗罪论处,而不易衡量价值的虚拟财产纠纷往往难以妥善处理。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认为,当前我国在虚拟财产保护方面,存在法律位阶低、规则不明晰、保护措施不周密等问题,例如对于网络虚拟财产受到侵害之后的赔偿标准,以及是否可以继承等细节问题,还需要制定法律法规做出具体规定。
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第127条明确提出“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络虚拟财产指包括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能为人所拥有和支配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受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包括在网络软件使用中所留数据、网游账号、装备以及虚拟货币等。
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长王轶表示,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等作为新的财产类型的代表,其重要性日益凸显,未来,以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为代表的新经济形态将会深刻改变人类的生活和生产。将虚拟财产保护编入民法总则,是适应时代需求的调整和改变。
在此之前,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并不少见,解决方法多是依照虚拟财产折合现实货币,再以诈骗罪论处,而不易衡量价值的虚拟财产纠纷往往难以妥善处理。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认为,当前我国在虚拟财产保护方面,存在法律位阶低、规则不明晰、保护措施不周密等问题,例如对于网络虚拟财产受到侵害之后的赔偿标准,以及是否可以继承等细节问题,还需要制定法律法规做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