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邯郸市安监局组织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各县(市、区)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科(股)室、执法检查人员,召开全市宣贯《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会。会议邀请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丽颖、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贺廷增、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处长王智刚、河北工程大学教授冯瑞林,分别就《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及重要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结合案例进行讲解。
邯郸市按照省安监局对宣传贯彻《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排部署,市安委办成立了《条例》宣贯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求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把学习宣贯《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相应组织,认真谋划,作出具体安排,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条例》宣贯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邯郸市按照省安监局对宣传贯彻《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排部署,市安委办成立了《条例》宣贯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求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把学习宣贯《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相应组织,认真谋划,作出具体安排,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条例》宣贯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