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送审东湾小区美丽家园改造工程费用的请示》【徐华府(2017)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改善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根据《徐汇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原则同意实施东湾小区美丽家园改造工程,项目法人为华泾镇人民政府。 二、该项目位于徐汇区华泾镇龙吴路2388弄,龙吴路以东,紧邻S20外环线,该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2158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排水设施改造、房屋修缮、停车设施改造、小区公共道路、围墙、门头、公共绿化改造等。 经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后,根据上海豪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概算评估报告》,原则同意项目概算按2474万元予以控制,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万元,其他工程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由镇级财政资金予以解决。 三、请据此商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招投标等建设管理要求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上海市徐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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