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季某长兴煤山人,她是卫校毕业,去年12月嫁到我们湖州男方家里,我们给给付彩礼158000元(共计婚约开支40余万元)女方彩礼一分没回也就算了,就因为家中发生口角,季某母亲带去杭州妇产科医院已治疗为理由把8个月的胎引产掉,带回娘家要求分手,我们男家多次劝回无效,当地司法所及派出所调解多次,女方表示彩礼不还女儿也不嫁了,给你们睡了这些钱就是该收的,总不能白睡,我们实在无奈最后起诉到长兴人民法院,时间过去3个月终于盼望到了开庭(传票开庭时间2017年10月16)原本以为这天终于可以解脱这件事情了,我们男家都被搞的精神压力很大,没想到法院打来了电话,季某要求法院中止审理,16号不开庭了,说她得了忧郁症需要住院,很严重了,但是据了解,实际并没有住院也没有接受治疗,只是去湖州三院看了下,就回长兴继续工作,首先一个有忧郁症的护士怎么还可以在医院上班,这样对病人家属是否负责,据了解她在医院已经工作约一个月,我们联系了该医院护理部护士长,护士长表示她是院长弄进来的,有没有护士证也不清楚,刚来不久,私立医院也是医院首先是不是在招聘上是不是存在问题,是不是还有其他隐情和真相,既然有病不能出庭也可以理解,但不能一直这样骗这骗那的骗下去,怀孕8个月的小孩打掉了,我们家上周去杭州妇产科医院了解情况,医生说女家是通过熟悉医生介绍来的,进来直接要求引产,并要求病案资料非本人不许查询,如今这个事情已经拖了半年了,女家目前生活过的很潇洒,始终不肯处理问题逃避责任,人不肯还回来,钱也不肯还回来,每次到了派出所她的母亲就耍无赖因为民事案件派出所也只能劝,这次在医院抓到了,最后叫到派出所还是一样,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