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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赵洪亮,户籍所在地张家口宣化区大仓盖乡王家楼村。1997年10月1日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期限是30年。多年来一直在外地打工谋生,2011年5月本人回村上坟,看到自己的土地被当时现任王家楼村村委书记韩全春故意毁坏,已经开始建设别墅并马上完工,从村民口中得知自己承包的土地在2010年时被村委书记韩存全私自毁坏并转卖给商人范卫东盖了别墅。但韩存全声称和我大哥赵洪文已达成协议,并且口头承诺给我换一块同等面积的土地或者补房基地,同时给我补偿了3万元整的粮食款补偿。协商过后,韩全春一直没有履行自己的口头协议,多年来一直在推诿,直到2015年人直接消失,所有亲戚联系方式都联系不到。
目前实际占用人范卫东,原村委书记韩全春未经我们同意将土地私自卖给范卫东,同时实际占用人范卫东闭门不见不与我进行协商配合。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韩存全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已经构成违法行为。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原村委会书记韩存全和购买者范卫东的物权变更没有进行依法登记不具有法律效力。
近俩年本人多次寻求村委会、土地局、规划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均无结果,现对原村委会书记韩存全和现违法占用人范卫东进行起诉,要求拆除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赔偿非法占地期间经济损失的所有费用。
本人对提供的信息和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