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好心人士:
我是杨 雪,女,汉族,1971年11月20日出生,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震华村大岭屯人,2017年07月07日07时我像往常一样驾驶三轮轻便摩托车外出进货卖水果,43分左右行驶至贵港市中山路西江大桥中段东侧路段,突然听到有人在后面呼叫和小孩的哭声。本能地往后看,看见一个路灯的距离后一个老人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连同乘坐的两个七八岁的小孩一起摔倒,我下意识地把车由路中间向右边停靠,并回过头本着好心把小女孩扶起,老人由始至终没有说过与我发生碰撞,对于我的帮助还表示感谢。随后,贵港市公安局支队一大队交警赶到处理,老人被送往医院,检查结果为多处骨折。交警二话不说就开单叫我给钱去医院,连最基本的情况都没有问一下,我好心交出5800元急于救人,本以为不是我撞的过后对方会归还钱款,没想到对方却认定我是肇事者,把责任都推到我身上。对于交警叫我签署的文件,由于不识字,我以为是确认代垫医药费的相关文件,在至今未知道签字内容的情况下签字3次。事故发生后,贵港市公安局支队一大队交警对我的车进行扣留。期间我多次到交警队反映当时的情况以及要求查看所被扣留三轮轻便摩托车在交警队扣押的相关视频录像等,但该交警队均无视我的请求。
后来报警的民警说这是交通事故,足足拖了两个多月。2017年8月30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交警说对方让贵港市华宝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对车辆做出司法鉴定,说我的车与二轮电动车有摩擦的地方,有没有做手脚不得而知。交警直接认定我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要负全部责任。想问下交警是根据什么情况判定我负全责,难道对方一点责任都没有?
后上诉法院。经法院调查得知,68岁的老人已于2017年07月06日08:30左右在家走楼梯时不慎跌倒摔成重伤,无法自行站立行走。即到贵港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行X线、CT、MRI等检查后考虑:骨盆骨折、予卧床休息、输液、**管并留置等治疗,病情无明显好转;后为进一步诊治呼贵港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出诊接回,急诊以“1.腰椎骨折;2.骨盆骨折。”收入院治疗。老人2014年开始血压增高,间断口服降血压药物治疗,血压控制欠佳。平时经常头晕。但是老人在事故后却隐瞒病情,否认高血压病。老人高龄带重伤骑车,还搭载两个一前一后的小孩,而且后面的小男孩面部朝后乘坐,首先就对交通造成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这两三个月天天奔跑向当地各政府部门求助,天天打电话诉苦,吃不好睡不着。但这些部门推来推去,都表示无法提供帮助。前两天我到信访局求助,该局相关负责人帮我写了一份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并让我签字。由于只上过小学三年,不认识什么字,过后才发现里面写着“撞倒一名老人”。后来我跑去信访局闹相关负责人才帮我改过来。没有相关证据材料证实,就说我撞倒老人,这明显是歪曲事实。我一直相信政府是真心为民办事的,希望有关部门为一个不认识几个大字的妇女主持公道。
在我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我想到了善良好心的社会大众。为此,我特向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求助申请,希望得到事故目击者的证词、当天的行车记录仪、相关视频以及其它有效的证明材料获取帮助,无论您用什么方式和方法给我以帮助和支持,我都用正直善良诚实的人生来回报社会来表示对您的谢意,恳请各位好心人能积极予以救助,我将不胜受恩感激。
此致
敬礼
求助人:杨雪
联系电话:17878509198
2017年10月14日
我是杨 雪,女,汉族,1971年11月20日出生,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震华村大岭屯人,2017年07月07日07时我像往常一样驾驶三轮轻便摩托车外出进货卖水果,43分左右行驶至贵港市中山路西江大桥中段东侧路段,突然听到有人在后面呼叫和小孩的哭声。本能地往后看,看见一个路灯的距离后一个老人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连同乘坐的两个七八岁的小孩一起摔倒,我下意识地把车由路中间向右边停靠,并回过头本着好心把小女孩扶起,老人由始至终没有说过与我发生碰撞,对于我的帮助还表示感谢。随后,贵港市公安局支队一大队交警赶到处理,老人被送往医院,检查结果为多处骨折。交警二话不说就开单叫我给钱去医院,连最基本的情况都没有问一下,我好心交出5800元急于救人,本以为不是我撞的过后对方会归还钱款,没想到对方却认定我是肇事者,把责任都推到我身上。对于交警叫我签署的文件,由于不识字,我以为是确认代垫医药费的相关文件,在至今未知道签字内容的情况下签字3次。事故发生后,贵港市公安局支队一大队交警对我的车进行扣留。期间我多次到交警队反映当时的情况以及要求查看所被扣留三轮轻便摩托车在交警队扣押的相关视频录像等,但该交警队均无视我的请求。
后来报警的民警说这是交通事故,足足拖了两个多月。2017年8月30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交警说对方让贵港市华宝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对车辆做出司法鉴定,说我的车与二轮电动车有摩擦的地方,有没有做手脚不得而知。交警直接认定我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要负全部责任。想问下交警是根据什么情况判定我负全责,难道对方一点责任都没有?
后上诉法院。经法院调查得知,68岁的老人已于2017年07月06日08:30左右在家走楼梯时不慎跌倒摔成重伤,无法自行站立行走。即到贵港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行X线、CT、MRI等检查后考虑:骨盆骨折、予卧床休息、输液、**管并留置等治疗,病情无明显好转;后为进一步诊治呼贵港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出诊接回,急诊以“1.腰椎骨折;2.骨盆骨折。”收入院治疗。老人2014年开始血压增高,间断口服降血压药物治疗,血压控制欠佳。平时经常头晕。但是老人在事故后却隐瞒病情,否认高血压病。老人高龄带重伤骑车,还搭载两个一前一后的小孩,而且后面的小男孩面部朝后乘坐,首先就对交通造成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这两三个月天天奔跑向当地各政府部门求助,天天打电话诉苦,吃不好睡不着。但这些部门推来推去,都表示无法提供帮助。前两天我到信访局求助,该局相关负责人帮我写了一份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并让我签字。由于只上过小学三年,不认识什么字,过后才发现里面写着“撞倒一名老人”。后来我跑去信访局闹相关负责人才帮我改过来。没有相关证据材料证实,就说我撞倒老人,这明显是歪曲事实。我一直相信政府是真心为民办事的,希望有关部门为一个不认识几个大字的妇女主持公道。
在我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我想到了善良好心的社会大众。为此,我特向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求助申请,希望得到事故目击者的证词、当天的行车记录仪、相关视频以及其它有效的证明材料获取帮助,无论您用什么方式和方法给我以帮助和支持,我都用正直善良诚实的人生来回报社会来表示对您的谢意,恳请各位好心人能积极予以救助,我将不胜受恩感激。
此致
敬礼
求助人:杨雪
联系电话:17878509198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