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一、先从字面上解读:
1、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房子是拿来住的,无论是自己住或者租给别人住,都鼓励。
但是,如果你只想短期持有,升值后出售套利,那么这种“投机行为”是要坚决打击的。
2、多主体供给:
过去,住房市场主要是开发商供给,今后,除了开发商,可能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国企、私企等各类机构主体都可以参与住房供给。
3、多渠道保障:
过去,主要靠政府保障,保障的形式分别有:
(1)公积金:针对工薪阶层,个人和单位按比例缴纳,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公积金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等。
(2)两限房:限面积、限价格,解决中低收入者(夹心层群体)“买”的问题。
(3)经济适用房:解决低收入者“买”的问题
(4)廉租房:解决低收入者“租”的问题
(5)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中低收入者“租”的问题
(6)货币补贴等
今后,要拓展保障渠道,形式要更加多样化。比如前段时间北京传的沸沸扬扬的“共有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