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总额不得低于2千万元人民币。资产总额在2千万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三.从业人员。拥有1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拥有一名高级职称和三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拥有1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拥有一名高级职称和三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