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并没特别说明被骂对象,可以理解为,中国所有合法公民被骂都应适用于这条法律规定。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一般网民无辜被骂(我因为给禹州做宣传,转发禹州宣传部的微信文章,多次被无辜单方辱骂和语言暴力挑衅),人格遭受严重侮辱,有关部门并不做任何处理,在危险继续存在的情况下,我无奈选择退出了禹州吧,至今已经离开禹州吧近一个月了。
他们同行被骂,就引用出这条法律,给违法人惩戒。
选择性执法,不能让人信服,不能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这也是楼上广大吧友、吧务团队对此处罚行为不能口服心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