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曹佳颖律师 135 7193 5167
【案例实录】
2012年11月3日凌晨一点,有群众举报,在育才路佳慧小区门口,一名车主喝得酩酊大醉,在车里睡着了。交警闻讯立即前往,发现停在在该小区门口的一辆小轿车内,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正在熟睡,酒味很大。交警推醒他,问:“喝了多少?”驾驶人口齿不清,已经很难说清楚事情的经过。交警对他进行酒精测试,结果远远超过醉酒的标准。请问,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律师分析】
我国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这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有很大关联。我国法律法规加大酒驾处罚力度,以杜绝饮酒驾驶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保证驾驶人员平安出行。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此,根据规定,这名男子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掉下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阀》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温馨提示】
饮酒驾驶机动车危害甚大,我国对于饮酒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等措施,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死亡、财产损失重大恶果的还应当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曹佳颖律师 135 7193 5167
【案例实录】
2012年11月3日凌晨一点,有群众举报,在育才路佳慧小区门口,一名车主喝得酩酊大醉,在车里睡着了。交警闻讯立即前往,发现停在在该小区门口的一辆小轿车内,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正在熟睡,酒味很大。交警推醒他,问:“喝了多少?”驾驶人口齿不清,已经很难说清楚事情的经过。交警对他进行酒精测试,结果远远超过醉酒的标准。请问,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律师分析】
我国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这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有很大关联。我国法律法规加大酒驾处罚力度,以杜绝饮酒驾驶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保证驾驶人员平安出行。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此,根据规定,这名男子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掉下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阀》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温馨提示】
饮酒驾驶机动车危害甚大,我国对于饮酒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等措施,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死亡、财产损失重大恶果的还应当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