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利明等5人提起公诉2018-01-05 11:07云上京山
近日,京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犯罪嫌疑人赵利明、张振涛、李鹤凤、谷玉华、吕亚明提起公诉。
经查,中国一川(澳门)国际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模式推广“幸福一百”传销项目,赵利明为公司发展线下会员近2万人,线下会员投资总金额约10亿;张振涛发展线下会员1万余人,投资总金额约6亿;李鹤凤发展线下会员近3千余人,投资总金额约2亿;谷玉华发展线下会员近300余人,投资总金额约2千万;吕亚明发展线下会员50余人,投资总金额约2百万。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京山县检察院 通讯员 田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