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补充说明
一、不考虑实践环节的毕业资格条件:
1、 取得了除实践环节课程以外要求的总学分。
2、 对于公共基础课程,审核的是修读完所有的课程,不考虑学分。
3、 对于专业必修课,审核的是专业课程和学分,如该专业有多个方向,计算专业课程学分时可以计算该专业多个方向的课程,取得的专业课程总学分要求不能低于某个专业方向的最小专业方向课总学分。
4、 体育课程审核时只审核通过了4门体育课程即可(除体育专业学生),多出体育课程学分不记入任选课程学分。
5、 软件学院专升本学生在审核毕业资格时,只审核本科入学后的课程,在专科阶段修读的课程不在审核之列。
二、授予学位条件:
1、 取得毕业资格。
2、 课程加权成绩>=70分,课程加权成绩计算时不包含实践环节课程。
3、 英语加权成绩>=70分,没有达到标准的可以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后,非涉外类专业学生可以申请学士学位,涉外类专业(英语、ACCA、注会、国贸、国际学院各专业)学生必须六级合格才能申请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