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读中国古代小说的时候,经常会发现一个现象,古人称赞起英雄来,经常把巨大食量和英雄气概联系在一起。比如,李逵一顿饭吃三升米;隋唐演义里的李元霸“一餐斗米,食肉十斤”,饭量大得太吓人;你要看欧洲历史,也会发现,那边的情况也差不多:中世纪的贵族和武士,都特别能吃。
这些英雄好汉为什么特别能吃呢?一个人一天只能吸收那么多能量,能吃和体力大、本事大、聪明,好像也没啥必然联系。
最近读了一本书叫《沐猿而冠》,我从里面看到了一个新的解释。
古代商品经济很落后,货币流通量很小。尤其是欧洲,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整个欧洲基本退回到“以物易物”的状态,这就是所谓“黑暗的中世纪”。
欧洲中世纪,实行的是封建制度,也就是从国王到贵族,一层层地分封土地。好,假设你是一个贵族,你被国王分封了土地,挺大一片地方,上面分散地住着几万人,这些人理论上对你负有义务,应该向你纳税。
请问,你怎么才能把税收上来呢?
如果是中国古人,还好办点,因为中国人在政治上非常早熟,早就发展出了成熟的官僚制度。但是欧洲贵族不行啊,他们基本都没啥文化,面对几万户下属的人们,要想对这片地方实施治理,还要能公平地、适当地收税,他们可没有那个政治体制和行政技术,那怎么办?
也有办法,欧洲中世纪大小领主们主流的收租方法,就是连续不断地长途巡视。他们带着家眷、亲兵、侍卫、仆人、弄臣,浩浩荡荡的队伍,一路走过去,走到哪里,吃饭的问题就在哪里就地解决,当地老百姓供应的饭食也就算是收税了。住了几天,吃饱喝足,收税也就收完,然后赶到下一个地方去继续。
这种收税的方法有一定的好处,虽然看着好像很野蛮。
第一,欧洲中世纪的交通非常不便,老百姓长途运输货品去交税,不方便。你不来交,我就去吃,也算是一种便民措施吧。
第二,领主在各地巡视,也有宣示主权的意味在里面。每一次巡视,都是对双方关系的重新确认:你是我的属下,我是你的领主;你负责给我交税,我负责对你提供保护。
第三,领主在各地巡视,也能顺带地镇压叛乱,增进治安,审判案件,解决纠纷,提供一些公共服务。
第四,领主一边巡视一边收税,其实还省去了一笔费用,那就是养一个庞大官僚组织的费用。
你看,在当时的客观条件下,用边巡逻边吃的形式收税,顺便也履行统治者的功能,这恰恰是成本最低,收益最大的方式。
可是这也带来一个问题——既然吃是收税,那为了多收税就要拼命地吃。谁食欲好,食量大,那就是占到便宜。
这就好理解,为什么古代人描绘英雄好汉,总说他们食量惊人。因为食量巨大,是他们权势地位的象征,普通人没什么机会吃到肉,更不要说吃很多肉。这也就不难理解,中世纪的教皇,为什么会把“饕餮”列为“七宗罪”之一。在那个时代,贵族吃喝就是征税,大吃大喝基本等同于横征暴敛,这些是穷人苦难的来源。所以教皇谴责“饕餮”,其实就是反对国王领主们的重税。
这就要说到收税的难题。对交税的人来说,已经到手的财产,不管出于什么理由硬是要拿走,无论如何是有损失和痛苦的。
以前我们讲过,17世纪法国路易十四的财政大臣科尔伯特,就说了一句收税方面的名言——征税就像拔鹅毛一样,也是一门艺术:好的税收,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鹅叫,也就是纳税人的疼痛,是难免的,只不过要想办法把它减到最小。
这看似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怎么才能做到呢?现代社会还真创造了两个条件,出现了两种类型的方法,让国家可以“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
第一个条件,是现代社会的协作网络变得极其复杂,政府就可以选择特定的网络节点进行征税,既降低了征税的成本,又可以让纳税人的痛感变小。
比如说中国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什么一般都是工作单位代缴代扣,就是这个道理。从单位这个社会网络节点来收,一次性拿走,征税成本当然就低;而对交税的人来说呢,工资拿到手就这么多,这和拿到之后再真金白银地交回去,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现代社会创造的第二个条件是经济不断增长。
要知道,在工业革命之前,人们的观念中是没有经济增长这回事的。国家和老百姓是在同一个大小不变的池子里分利益,这就是零和博弈,那当然要痛苦很多。但是工业革命之后,经济增长不断加快,国家征税就可以采取一种正和博弈的方法。
比如说收营业税,就是你公司做生意了,挣钱了,国家才拿走一部分。这是在增量里面抽取,而不是在你的存量里面抽取,那感觉确实要好很多。
懂得了征税的原理,我们再去看一些税收现象,就比较好理解了。
前些年,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也是经济学家许善达老师写了篇文章,里面就提到了两种税。
第一个,是农业税。
在2006年,国务院废止维持两千多年的农业税,这当然是一大“德政”。毕竟当时农业税占税收总量的比重已经非常小,不足1%,而国家又要提高农民收入,所以干脆就不收了。
但是这里面也有一个税收成本的问题。你想,农业税那是向千家万户的农民征税。粮食已经打下来了,颗粒归仓了,地方干部上门去收税,农民肯定痛苦感就很强,因为是零和博弈。收的又少,又需要动员大量的资源才能收得上来,农民还痛苦,那国家干脆就不收了。事实上,在2006年之前,有些富裕地方的政府,已经在事实上放弃了收农业税。
再举一个例子,就是近年来呼声很高的房产税。
很多学者都在论证,说收取房产税是抑制房价的有效手段。所以,民间感到很奇怪,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就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呢?房产税,多次传闻要收,后来又发现是谣传,为什么国家这么谨慎?
其实还是刚才讲的那个问题,房产税和农业税很像,政府要直接面向千家万户征税。这样一来,征税成本就高的吓人,我们的税务系统,未必做好了准备。而且,因为是在老百姓的存量收入里收,也是个零和博弈,征税痛苦就会很高,难免要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你只要想一个情况就清楚了。比如,北上广深,有些核心地带的房子,已经涨成千万豪宅了。但是住在里面的人,可未必是富人,因为很可能是早年间单位分的房子,找他们征税是征不上来的。
当然,你也可以说,政策上可以区别对待,对一部分人免税。但是这么大的国家,政策一旦复杂,就难免会有漏洞,就会有人利用这些漏洞避税。这些年大家也看到了,为了个买房指标,还有人不惜离婚结婚来回折腾。一旦开征房产税,引发的社会矛盾就会非常复杂,所以政府谨慎从事,也是非常有道理的。
今天我们从能吃的人一直聊到现代税收,其实就想说明一个道理——
社会运行,有时候和做生意是一样的,不能只考虑收益,不考虑成本。
这些英雄好汉为什么特别能吃呢?一个人一天只能吸收那么多能量,能吃和体力大、本事大、聪明,好像也没啥必然联系。
最近读了一本书叫《沐猿而冠》,我从里面看到了一个新的解释。
古代商品经济很落后,货币流通量很小。尤其是欧洲,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整个欧洲基本退回到“以物易物”的状态,这就是所谓“黑暗的中世纪”。
欧洲中世纪,实行的是封建制度,也就是从国王到贵族,一层层地分封土地。好,假设你是一个贵族,你被国王分封了土地,挺大一片地方,上面分散地住着几万人,这些人理论上对你负有义务,应该向你纳税。
请问,你怎么才能把税收上来呢?
如果是中国古人,还好办点,因为中国人在政治上非常早熟,早就发展出了成熟的官僚制度。但是欧洲贵族不行啊,他们基本都没啥文化,面对几万户下属的人们,要想对这片地方实施治理,还要能公平地、适当地收税,他们可没有那个政治体制和行政技术,那怎么办?
也有办法,欧洲中世纪大小领主们主流的收租方法,就是连续不断地长途巡视。他们带着家眷、亲兵、侍卫、仆人、弄臣,浩浩荡荡的队伍,一路走过去,走到哪里,吃饭的问题就在哪里就地解决,当地老百姓供应的饭食也就算是收税了。住了几天,吃饱喝足,收税也就收完,然后赶到下一个地方去继续。
这种收税的方法有一定的好处,虽然看着好像很野蛮。
第一,欧洲中世纪的交通非常不便,老百姓长途运输货品去交税,不方便。你不来交,我就去吃,也算是一种便民措施吧。
第二,领主在各地巡视,也有宣示主权的意味在里面。每一次巡视,都是对双方关系的重新确认:你是我的属下,我是你的领主;你负责给我交税,我负责对你提供保护。
第三,领主在各地巡视,也能顺带地镇压叛乱,增进治安,审判案件,解决纠纷,提供一些公共服务。
第四,领主一边巡视一边收税,其实还省去了一笔费用,那就是养一个庞大官僚组织的费用。
你看,在当时的客观条件下,用边巡逻边吃的形式收税,顺便也履行统治者的功能,这恰恰是成本最低,收益最大的方式。
可是这也带来一个问题——既然吃是收税,那为了多收税就要拼命地吃。谁食欲好,食量大,那就是占到便宜。
这就好理解,为什么古代人描绘英雄好汉,总说他们食量惊人。因为食量巨大,是他们权势地位的象征,普通人没什么机会吃到肉,更不要说吃很多肉。这也就不难理解,中世纪的教皇,为什么会把“饕餮”列为“七宗罪”之一。在那个时代,贵族吃喝就是征税,大吃大喝基本等同于横征暴敛,这些是穷人苦难的来源。所以教皇谴责“饕餮”,其实就是反对国王领主们的重税。
这就要说到收税的难题。对交税的人来说,已经到手的财产,不管出于什么理由硬是要拿走,无论如何是有损失和痛苦的。
以前我们讲过,17世纪法国路易十四的财政大臣科尔伯特,就说了一句收税方面的名言——征税就像拔鹅毛一样,也是一门艺术:好的税收,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鹅叫,也就是纳税人的疼痛,是难免的,只不过要想办法把它减到最小。
这看似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怎么才能做到呢?现代社会还真创造了两个条件,出现了两种类型的方法,让国家可以“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
第一个条件,是现代社会的协作网络变得极其复杂,政府就可以选择特定的网络节点进行征税,既降低了征税的成本,又可以让纳税人的痛感变小。
比如说中国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什么一般都是工作单位代缴代扣,就是这个道理。从单位这个社会网络节点来收,一次性拿走,征税成本当然就低;而对交税的人来说呢,工资拿到手就这么多,这和拿到之后再真金白银地交回去,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现代社会创造的第二个条件是经济不断增长。
要知道,在工业革命之前,人们的观念中是没有经济增长这回事的。国家和老百姓是在同一个大小不变的池子里分利益,这就是零和博弈,那当然要痛苦很多。但是工业革命之后,经济增长不断加快,国家征税就可以采取一种正和博弈的方法。
比如说收营业税,就是你公司做生意了,挣钱了,国家才拿走一部分。这是在增量里面抽取,而不是在你的存量里面抽取,那感觉确实要好很多。
懂得了征税的原理,我们再去看一些税收现象,就比较好理解了。
前些年,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也是经济学家许善达老师写了篇文章,里面就提到了两种税。
第一个,是农业税。
在2006年,国务院废止维持两千多年的农业税,这当然是一大“德政”。毕竟当时农业税占税收总量的比重已经非常小,不足1%,而国家又要提高农民收入,所以干脆就不收了。
但是这里面也有一个税收成本的问题。你想,农业税那是向千家万户的农民征税。粮食已经打下来了,颗粒归仓了,地方干部上门去收税,农民肯定痛苦感就很强,因为是零和博弈。收的又少,又需要动员大量的资源才能收得上来,农民还痛苦,那国家干脆就不收了。事实上,在2006年之前,有些富裕地方的政府,已经在事实上放弃了收农业税。
再举一个例子,就是近年来呼声很高的房产税。
很多学者都在论证,说收取房产税是抑制房价的有效手段。所以,民间感到很奇怪,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就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呢?房产税,多次传闻要收,后来又发现是谣传,为什么国家这么谨慎?
其实还是刚才讲的那个问题,房产税和农业税很像,政府要直接面向千家万户征税。这样一来,征税成本就高的吓人,我们的税务系统,未必做好了准备。而且,因为是在老百姓的存量收入里收,也是个零和博弈,征税痛苦就会很高,难免要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你只要想一个情况就清楚了。比如,北上广深,有些核心地带的房子,已经涨成千万豪宅了。但是住在里面的人,可未必是富人,因为很可能是早年间单位分的房子,找他们征税是征不上来的。
当然,你也可以说,政策上可以区别对待,对一部分人免税。但是这么大的国家,政策一旦复杂,就难免会有漏洞,就会有人利用这些漏洞避税。这些年大家也看到了,为了个买房指标,还有人不惜离婚结婚来回折腾。一旦开征房产税,引发的社会矛盾就会非常复杂,所以政府谨慎从事,也是非常有道理的。
今天我们从能吃的人一直聊到现代税收,其实就想说明一个道理——
社会运行,有时候和做生意是一样的,不能只考虑收益,不考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