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15日正式供暖日。名曰“利民”,你真为利民吗? 请问“利民”供暖公司: 1,铺设地下管道,经过有资质的设计师设计了吗? 2,把小小县城所有的主副道路全都挖的乱七八糟,严重影响百姓出行。主管道铺设队不管分支副管道怎么铺设,各行其事,事先不仔细勘查研究百姓居住区域现状,该留口的地方不留置,主管道刚刚铺设后又重新挖开铺设分支管道,劳民伤财!!!你设计方案经过论证了吗? 3,管道铺设前你征求过沿途单位和个人意见了吗?为什么出现这么多阻挠施工的? 4,县政府、有关部门、供暖公司在阻止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的协调工作中是否存在不作为?为什么到了正式取暖日仍然有这么多的小区和家庭迟迟供不上暖?是不是应该有人对此事负责?是否应引咎辞职或给个什么处分? 5,如果出现因未按时供暖而引起老人、孩子患病或加重病情事件,供暖公司是否应负一定责任? 6,取暖费定在21元每平米的依据是什么?经过论证和核算了吗?是按照用煤、用气、用电、用工等费用相对应着供热量之成本核算的,还是拍*脑瓜子想象的? 7,取暖价格举行过群众代表听证会吗?经过公示征求过群众意见和m主评议吗? 8,供暖公司招收人员经过公开公示公正的招聘程序了吗? 9,招收多少工作人员涉及费用开支大小,是否有借机照顾安插亲属?是否有人浮于事增加费用而后提高收费标准转嫁到用热百姓头上之嫌? 10,把铺设地下管道工程承包给这几个孟村大户经过正式的招投标程序了吗? 11、不按时交费你收取违约金,不按时供暖是不是也收取你的违约金?试看供暖合同,条条彰显霸王!这不就是单方协议吗? 请给全体百姓答复,以释众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