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上,阿满总能举出无数极具创意的例子,譬如受胁迫而成立的婚姻:一个男的看上一个女的,要跟她结婚,那女的就对男的说“你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癞蛤蟆的朋友听说后,找到天鹅,威胁她:“你要是不嫁给我的癞蛤蟆朋友,我就杀了你全家!”然后天鹅就找到癞蛤蟆,答应跟他结婚,不过癞蛤蟆对胁迫一事并不知情。那么,两人的婚姻究竟是无效的还是可撤销的呢?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被胁迫而成立的婚姻为无效婚姻。但这样一来,对癞蛤蟆先生就不公平了,因为他并不知情,万一过了几年,两人伢都有了,天鹅突然提出“ 婚姻因胁迫而无效”,癞蛤蟆岂不是很“造爷(遭孽)”?那伢也造爷,好端端的就成了“私生子”了,也就是“非婚生子”。所以这种规定,值得商榷。规定为可撤销婚姻,天鹅有权提出撤销,但由法院来认定两人的婚姻是否成立和有效,似乎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