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杭温铁路项目资本金约为 98. 06 亿元。其中:民营社会资本方占 股 51%, 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国铁路总公司占股15%, 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参与, 与民营社会资本同股同权;省交通集团代表省政府出资, 占 股 13. 6%;温州市、金华市、台州市政府各指定 1 家出资代表, 分别占股 10. 2%、8. 58%、1. 62%。四、杭温铁路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 可行性缺口补贴”。如需可行性缺口补贴, 补贴金额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同时, 约定融资基准利率、列车开行对数等回报调整机制。可行性缺口补贴纳入财政预算, 按省、市 4∶6 比例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