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倒计时!
终于可以愉快地剁手了
然而
“优惠折扣”真的“便宜”了吗?
小心定金不予退还哦
网购狂欢“双十一”期间,消费需求将会得到积聚释放。从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针对“双十一”开展的体验式消费调查显示,盲目、冲动消费明显,部分平台商家的商品质量与诚信问题仍很突出,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况反映问题集中。为此,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十一”网购商品要理性,莫要盲目跟风。
不要被“优惠”冲昏头脑
我市消费者宋女士去年在“双十一”期间购买某品牌化妆品,到一家常去的店铺看看是否有活动,结果却让她大失所望。一款标注‘双十一’期间4.9折的粉底液,原价198元,打完折100多元,之前宋女士购买时是90元,这家店铺也从来没有按照原价销售过。
市消协提醒,理性对待促销及广告宣传,避免冲动消费。“双十一”期间,电商们五花八门的促销广告,很容易让消费者冲动消费。因此,建议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更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冲昏头脑,警惕价格陷阱,避免权益受损。选择正规电商平台,谨防网络欺诈。建议消费者选择经营规模较大、访问量较大、信誉度较高的购物网站,谨慎对待未经认证或非正常弹出的网站链接,避免误入“钓鱼网站”。
小心定金不予退还等“猫腻”
消费者迟先生去年双11购买了一双皮鞋,收到货后发现不合适,于是联系卖家要求换货,对方却称这双鞋是预售商品,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货”。卖家解释说,预售商品是11月11日之前,买家先支付部分定金订购商品,到11月11日当天再支付尾款,迟先生购买的皮鞋就是此类。而根据活动规则,若买家未如期支付尾款,或买家申请退款,定金均不退还。活动规则在商品页面上都有详细说明,迟先生没有仔细看清楚就交了定金。
市消协提醒,仔细了解促销活动的细则,谨防消费陷阱。近年流行预付定金制度,商家规定消费者预付定金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余款才能享受优惠价,而实际却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付款、订单被无故取消、定金不予退还等“猫腻”。因此,建议消费者网购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促销活动的细则,并注意留存促销活动的截图和商家作出承诺的截图等资料。
做好配送延迟心理准备,不采购生活急需品。“双十一”前后商品交易量激增,快递服务难免出现延迟,购物后要有延迟收货的心理准备。在此期间,尽量不要购买急需品、生鲜制品等。
使用安全支付方式,谨防信息泄露。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者货到付款,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注意不要随意填写或告知他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防止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银行卡被盗刷。
留存好交易凭证,及时有效维权。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单或送货单等,以便出现纠纷时及时有效维权。
芝罘区成立“双十一”专项行动小组
多种渠道24小时随时待命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狂欢季即将来临,为防范网络虚假宣传,减少期间网购消费纠纷,确保发生纠纷及时跟进处理,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前着手,积极开展“双十一”专项监管行动,着力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双十一”前,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网上和实地双线巡查工作机制,“以网管网”的形式开展日常巡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利用互联网络侵犯商标专用权、发布网上虚假宣传、误导和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双十一”专项行动小组,进一步拓宽消费者投诉举报途径,在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开通电话投诉、实地举报、网络投诉等多种渠道,“双十一”期间24小时随时待命,保持投诉渠道全天畅通,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通过加强网络巡查和接受投诉举报,加强“双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对电商领域促销活动的监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我区网络交易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商标侵权、销售不合格产品(包括食品)等违法行为。近期,共检查网络交易经营主体80余家,检测各类网络广告100余条,处置网络销售违法案件2起。外部加强与公安、电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大各方力量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形成资源共享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提高电商领域监管效率,进一步规范我区网络市场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权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
采写: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林吉杰 陈浩
终于可以愉快地剁手了
然而
“优惠折扣”真的“便宜”了吗?
小心定金不予退还哦
网购狂欢“双十一”期间,消费需求将会得到积聚释放。从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针对“双十一”开展的体验式消费调查显示,盲目、冲动消费明显,部分平台商家的商品质量与诚信问题仍很突出,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况反映问题集中。为此,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十一”网购商品要理性,莫要盲目跟风。
不要被“优惠”冲昏头脑
我市消费者宋女士去年在“双十一”期间购买某品牌化妆品,到一家常去的店铺看看是否有活动,结果却让她大失所望。一款标注‘双十一’期间4.9折的粉底液,原价198元,打完折100多元,之前宋女士购买时是90元,这家店铺也从来没有按照原价销售过。
市消协提醒,理性对待促销及广告宣传,避免冲动消费。“双十一”期间,电商们五花八门的促销广告,很容易让消费者冲动消费。因此,建议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更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冲昏头脑,警惕价格陷阱,避免权益受损。选择正规电商平台,谨防网络欺诈。建议消费者选择经营规模较大、访问量较大、信誉度较高的购物网站,谨慎对待未经认证或非正常弹出的网站链接,避免误入“钓鱼网站”。
小心定金不予退还等“猫腻”
消费者迟先生去年双11购买了一双皮鞋,收到货后发现不合适,于是联系卖家要求换货,对方却称这双鞋是预售商品,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货”。卖家解释说,预售商品是11月11日之前,买家先支付部分定金订购商品,到11月11日当天再支付尾款,迟先生购买的皮鞋就是此类。而根据活动规则,若买家未如期支付尾款,或买家申请退款,定金均不退还。活动规则在商品页面上都有详细说明,迟先生没有仔细看清楚就交了定金。
市消协提醒,仔细了解促销活动的细则,谨防消费陷阱。近年流行预付定金制度,商家规定消费者预付定金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余款才能享受优惠价,而实际却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付款、订单被无故取消、定金不予退还等“猫腻”。因此,建议消费者网购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促销活动的细则,并注意留存促销活动的截图和商家作出承诺的截图等资料。
做好配送延迟心理准备,不采购生活急需品。“双十一”前后商品交易量激增,快递服务难免出现延迟,购物后要有延迟收货的心理准备。在此期间,尽量不要购买急需品、生鲜制品等。
使用安全支付方式,谨防信息泄露。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者货到付款,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注意不要随意填写或告知他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防止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银行卡被盗刷。
留存好交易凭证,及时有效维权。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单或送货单等,以便出现纠纷时及时有效维权。
芝罘区成立“双十一”专项行动小组
多种渠道24小时随时待命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狂欢季即将来临,为防范网络虚假宣传,减少期间网购消费纠纷,确保发生纠纷及时跟进处理,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前着手,积极开展“双十一”专项监管行动,着力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双十一”前,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网上和实地双线巡查工作机制,“以网管网”的形式开展日常巡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利用互联网络侵犯商标专用权、发布网上虚假宣传、误导和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双十一”专项行动小组,进一步拓宽消费者投诉举报途径,在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开通电话投诉、实地举报、网络投诉等多种渠道,“双十一”期间24小时随时待命,保持投诉渠道全天畅通,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通过加强网络巡查和接受投诉举报,加强“双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对电商领域促销活动的监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我区网络交易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商标侵权、销售不合格产品(包括食品)等违法行为。近期,共检查网络交易经营主体80余家,检测各类网络广告100余条,处置网络销售违法案件2起。外部加强与公安、电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大各方力量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形成资源共享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提高电商领域监管效率,进一步规范我区网络市场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权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
采写: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林吉杰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