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襄垣县:128人通过人事考试当公安 奋斗十年成无编
金三角网事12-23 18:29
养老保险、加班补贴、乡镇补贴都去哪儿了
“明明2016年年终考核评为优秀,为什么县里又一次以不在编为由拒绝审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我们的加班补贴、养老保险、乡镇补贴都以同样的理由拒绝发放,它们去哪里了?”这种种不公的待遇让长治市襄垣县来自公安部门在岗在职的128位同志困惑了很久。
这128位同志2008年通过正规的考试,经过编办审核,在公安岗位上夜以继日的奋斗了10年。十年来,他们同大多数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一起,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为襄垣县社会和平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和牺牲。但是,近年来,却遭遇到了一次又一次不公平的待遇。
2008年,为缓解公安警力不足问题,襄垣县委县政府向长治市编办请示,需招录工作人员。根据县委、县政府2008年2月3日联席会议精神及市人事局、市编办的批复意见决定择优选录襄垣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工资标准及津补贴参照全额参照全额事业单位执行(参照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工作人员,工资及各类待遇与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完全相同,唯一不同之处在于编制身份)经费由财政负担,并共享有集体编制本。长治市编办同意招录并批复不核定编制,以钱养事。同年,襄垣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公安局发布公告招录人员。一批高学历的有志青年,怀着对公安梦的追求,在当地组织部、人事局、政法委、公安局相关领导的全程参与下,通过严格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考核,过五关斩六将进入了襄垣公安局。试用期一年,工资标准及津补贴从试用期起就开始参照全额事业单位执行。
2009年,人员考核合格。襄垣县人事部门批准给这批人员转正定级,填写了事业干部表,编办手写了个编制本,加盖了编办的公章。同期根据省政府、省公安厅要求还招录21名流动人口协管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发87号文件精神要求空缺或新增编制时解决事业编制,但时至今日县公安局在空缺编制时未按省政府文件办理,新增时也未按文件执行。
同一批人不同待遇
2008年至2014年期间,襄垣县政府严格执行招考简章和参照全额事业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各类工资、待遇与事业编制人员完全一致。在此期间县里从全县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选聘副科,同批考进来的人经资格审查报名参加了考试,有一少部分人提为副科,还有一部分以在编在岗身份工作得到了调动,甚至留在原单位的有的也有了编制,余下的128人在从2015年开始待遇遭到了巨大的变化。
在职不在编 补贴“离开了”
2015年由于各级领导的工作的调动,这128名人员的待遇也随着领导的变动,不再执行参照全额事业编制管理规定。加上养老保险改革规定出台,襄垣县委县政府及人事部门以他们在职不在编为由,不予缴纳养老保险。这也使之形成了与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差距逐步加大的局面。
2016年,乡镇补贴相关规定出台,该县委县政府及人事部门又以在职不在编为由,对这128名人员作出不予发放乡镇补贴决定。
2017年,本该发放2015年至2016年年度绩效考核奖,县委、县政府及人事部门仍然以在职不在编为由,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但他们的工作却在县里给局里制定的年度考核范围内。
十年来,这批人员同其他有编制人员一样干同样的活,受同样的累,但是收入差距却越拉越大。这批人在襄垣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眼里在职不在编,一次次的把他们拒之门外。上班已经十年整,他们的付出在襄垣发展的道路上有目共睹,然后他们的出路却早已没有保障。即便所有人员都跳出去参加招考,大多数人员早已超龄,他们的时间已再经不起拖延,十年的付出似乎已付诸东流。
金三角网事12-23 18:29
养老保险、加班补贴、乡镇补贴都去哪儿了
“明明2016年年终考核评为优秀,为什么县里又一次以不在编为由拒绝审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我们的加班补贴、养老保险、乡镇补贴都以同样的理由拒绝发放,它们去哪里了?”这种种不公的待遇让长治市襄垣县来自公安部门在岗在职的128位同志困惑了很久。
这128位同志2008年通过正规的考试,经过编办审核,在公安岗位上夜以继日的奋斗了10年。十年来,他们同大多数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一起,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为襄垣县社会和平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和牺牲。但是,近年来,却遭遇到了一次又一次不公平的待遇。
2008年,为缓解公安警力不足问题,襄垣县委县政府向长治市编办请示,需招录工作人员。根据县委、县政府2008年2月3日联席会议精神及市人事局、市编办的批复意见决定择优选录襄垣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工资标准及津补贴参照全额参照全额事业单位执行(参照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工作人员,工资及各类待遇与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完全相同,唯一不同之处在于编制身份)经费由财政负担,并共享有集体编制本。长治市编办同意招录并批复不核定编制,以钱养事。同年,襄垣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公安局发布公告招录人员。一批高学历的有志青年,怀着对公安梦的追求,在当地组织部、人事局、政法委、公安局相关领导的全程参与下,通过严格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考核,过五关斩六将进入了襄垣公安局。试用期一年,工资标准及津补贴从试用期起就开始参照全额事业单位执行。
2009年,人员考核合格。襄垣县人事部门批准给这批人员转正定级,填写了事业干部表,编办手写了个编制本,加盖了编办的公章。同期根据省政府、省公安厅要求还招录21名流动人口协管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发87号文件精神要求空缺或新增编制时解决事业编制,但时至今日县公安局在空缺编制时未按省政府文件办理,新增时也未按文件执行。
同一批人不同待遇
2008年至2014年期间,襄垣县政府严格执行招考简章和参照全额事业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各类工资、待遇与事业编制人员完全一致。在此期间县里从全县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选聘副科,同批考进来的人经资格审查报名参加了考试,有一少部分人提为副科,还有一部分以在编在岗身份工作得到了调动,甚至留在原单位的有的也有了编制,余下的128人在从2015年开始待遇遭到了巨大的变化。
在职不在编 补贴“离开了”
2015年由于各级领导的工作的调动,这128名人员的待遇也随着领导的变动,不再执行参照全额事业编制管理规定。加上养老保险改革规定出台,襄垣县委县政府及人事部门以他们在职不在编为由,不予缴纳养老保险。这也使之形成了与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差距逐步加大的局面。
2016年,乡镇补贴相关规定出台,该县委县政府及人事部门又以在职不在编为由,对这128名人员作出不予发放乡镇补贴决定。
2017年,本该发放2015年至2016年年度绩效考核奖,县委、县政府及人事部门仍然以在职不在编为由,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但他们的工作却在县里给局里制定的年度考核范围内。
十年来,这批人员同其他有编制人员一样干同样的活,受同样的累,但是收入差距却越拉越大。这批人在襄垣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眼里在职不在编,一次次的把他们拒之门外。上班已经十年整,他们的付出在襄垣发展的道路上有目共睹,然后他们的出路却早已没有保障。即便所有人员都跳出去参加招考,大多数人员早已超龄,他们的时间已再经不起拖延,十年的付出似乎已付诸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