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供给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不同城市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之间的发展差距还很明显;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生产能力弱,服务形式和服务模式仍较传统;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单位在“转企改制”后,面临着市场生存压力,从客观上对公共文化服务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社会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参与程度和满意度还不高,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不适应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发展需要。从而产生了新型的公共文化服务载体——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具备公众服务的使命,必须在政府立案,并接受相关法令规章的管辖,必须为一个非营利组织或慈善的机构,经营结构必须排除私人利益或财务获得,其经营享有免除政府税收的优惠,享有法律上的特别地位,捐助或赞助者的捐款列入免(减)税的范围。非营利组织应具备的目标,执行政府委托的公共事务,执行政府或非营利组织所不愿或无法完成的事务,影响国家营利部门或其他非营利组织的政策方向。




然而在我国,非营利组织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在正式文件中基本没有出现过。如果就其职能来说,我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属于非营利组织的范畴,虽然其属性和资金来源目前尚有差别,但仍可以作为重要的改革路径选择。
(一)制定和完善关于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法律法规。
(二)营造有利于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的非营利组织体系。从北京的实际情况出发,将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纳入社会管理和市场管理的体系。
(四)科学制定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税法监督和管理制度。
(五)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社会监管体系。
非营利组织的作用
第一,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结构。非营利组织区别于传统的事业单位,在体制和机制上更具有社会及市场的弹性和适应性,有利于持续不断地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准,优化服务结构。第二,不断满足公共文化服务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第三,大力推进文化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非营利组织宜于将政府资源和市场资源对接起来,既可以充当政府和企业的“中间人”,又可以起到监督政府和市场的作用。第四,有效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水平。第五,增加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文化元素。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可以吸取世界各民族乃至宗教的文化特色,妥善处理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先进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关系,建立与多种族文化需求相匹配的供给体系。第六,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扩大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影响力。







然而在我国,非营利组织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在正式文件中基本没有出现过。如果就其职能来说,我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属于非营利组织的范畴,虽然其属性和资金来源目前尚有差别,但仍可以作为重要的改革路径选择。
(一)制定和完善关于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法律法规。
(二)营造有利于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的非营利组织体系。从北京的实际情况出发,将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纳入社会管理和市场管理的体系。
(四)科学制定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税法监督和管理制度。
(五)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的社会监管体系。
非营利组织的作用
第一,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结构。非营利组织区别于传统的事业单位,在体制和机制上更具有社会及市场的弹性和适应性,有利于持续不断地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准,优化服务结构。第二,不断满足公共文化服务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第三,大力推进文化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非营利组织宜于将政府资源和市场资源对接起来,既可以充当政府和企业的“中间人”,又可以起到监督政府和市场的作用。第四,有效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水平。第五,增加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文化元素。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可以吸取世界各民族乃至宗教的文化特色,妥善处理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先进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关系,建立与多种族文化需求相匹配的供给体系。第六,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扩大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