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声明
律 师 声 明(2018)浙品律函字第1005号
浙江金品律师事务所接受沈毅力同学的委托,指派富建国律师,就近日网络上发布、转载的《在浙江大学就读是怎样一种体验》及《浙大渣男×××骗炮》等文章,涉及到有人恶意攻击沈毅力同学名誉权的内容,为澄清事实,维护沈毅力同学的合法权益,现特郑重发布如下公开声明:
一、沈毅力同学与文章中描述的大一女生的内容系杜撰编造。沈毅力同学在知道该文章内容后第一时间向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求是派出所报警并受理,登记表文号为:杭西公(求)受案字(2018)10008号。
二、现在网络上传播、转发的这些文章已对沈毅力同学的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根据《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有关上述文章的编造者、发布者已侵犯了沈毅力同学的人身权利,同时自身也可能涉嫌触犯刑法。综上,本所律师希望广大媒体和网友不轻信不实信息,不再通过任何方式对上述文章中的虚假信息进行编造、转载、传播、评论,同时希望对已转载的媒体和网友自行进行删除。本所律师也会根据沈毅力同学的委托,对再次编造、转载、传播虚假信息者采取包括追究刑事责任在内的一切法律手段,以切实维护沈毅力同学的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浙江金品律师事务所 富建国 律师
二0一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