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下一步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组成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突出跨领域、多部门的政策统筹、协作配合、有效联动,明确工作规则和任务分工,综合运用定点生产、应急生产和协调进口、完善医药储备制度、对接供需信息、打击不当行为和完善罕见病用药政策等方式,提高政府对于临床必需、用量小、企业生产动力不足药品的供应保障能力。省级卫生计生部门重点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相应会商联动机制,综合评估辖区内药品短缺信息和应对建议,统筹解决局部性短缺问题。重点强化省、地市、县三级监测,及时分析、处理、上报短缺信息,增强综合应对能力。
下一步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组成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突出跨领域、多部门的政策统筹、协作配合、有效联动,明确工作规则和任务分工,综合运用定点生产、应急生产和协调进口、完善医药储备制度、对接供需信息、打击不当行为和完善罕见病用药政策等方式,提高政府对于临床必需、用量小、企业生产动力不足药品的供应保障能力。省级卫生计生部门重点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相应会商联动机制,综合评估辖区内药品短缺信息和应对建议,统筹解决局部性短缺问题。重点强化省、地市、县三级监测,及时分析、处理、上报短缺信息,增强综合应对能力。